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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绿色商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根据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省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的良好氛围。二、工作目标以万达广场、万宝广场、京华中心、万阳城等建筑面积10万户(含本数)以上的大型商场为创建主体,鼓励3000m2(含本数)TO万
2、肝(不含本数)的大型零售门店(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超市积极参与。通过创建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深挖我市流通业发展潜力,促进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环保,推动绿色发展。到2022年,力争全市50%以上的大型商场达到创建要求,绿色商场三年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创建内容(一)建立绿色制度。制定各类设备设施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能源和环境管理体系,强化能耗水耗管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能源统计分析。(二)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节水设备;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三)
3、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依据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实施绿色采购,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绿色节能商品销售比例。(四)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树立绿色服务理念,建立绿色服务制度;对员工开展节能、节水、环保培训;组织节能环保公益活动;经营和办公区域用水点设置提示和宣传标识。(五)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观念;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六)开展绿色回收。推广垃圾分类,提升再生资源绿色回收水平,强化环境保护理念,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四、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建立台账(2020年1月一2月15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建筑面积
4、3000r以上(含本数)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超市)摸底调查工作,并建立台账,确保调查摸底全覆盖、底数清、台账规范。(二)建立完善创建评价工作体系(2020年1月6月30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自主创建”原则,建立我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由行业主管部门、评选员、专家、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的创建评价工作体系,确保绿色商场创建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创建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三)加强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对标规范自主创建(2020年2月1日-6月30日)对照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组织和分类实施创建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我市商务
5、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第三方评价机构、评选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创建、评价机构的指导督促和评价服务能力;组织专门技术力量或聘请专家对应创建绿色商场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的对标培训,通过培训,规范流通企业按照标准自主创建绿色商场,不断规范和完善创建评价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水平。(四)注重实效,加强创建企业规范化辅导(2020年6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按照绿色商场创建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重点对全市绿色商场自主创建的企业,开展规范化、标准化辅导,指导企业制定创建推进方案,对照创建标准、规范和要求,有序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对标整改
6、存在问题,促进企业建立完善自主创建管理体系、提升我市绿色商场创建质量和水平。(五)加强监管,规范创建评选和审核(2020年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按照“自主创建、自愿申请、现场评选、审核通知”的程序和要求,加强绿色商场创建企业的评价和审核工作。配合省商务厅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监管,确保创建申请、受理、现场评价与报告等规范运行。1.企业自愿申请。创建企业在按照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自主创建达标基础上,遵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经属地县(市、区),设区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审核联合推荐后,向相应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交评价申请。2 .第三方评价机构受理与现场评价。相应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收到企业评
7、价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企业提交资料合规性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企业,并说明原因;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照相关评价标准和要求,组织相关管理、技术等专家、评审人员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现场评价后进行评价审核和讨论,形成评价报告,提交省商务厅。3 .审核与通知。对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交的评价报告,省商务厅将商省财政厅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创建企业,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通知。4 .系统备案。年度绿色商场创建达标企业公布后,达标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应配合省、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本年度11月30日前,在商务部“绿色商场申报”系统(httpzszy.sy
8、ggs.mofcom.govgreenma1.1.)完成企业注册,并将企业申报材料、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公布材料上传备案。5 .加强督导检查。市商务局将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通过定期督导、实地抽查、总结通报等形式,加强全市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创建工作按计划有序有效落实。(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2020年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创建绿色商场行动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推动流通企业通过公益宣传片、1.ED广告屏、横幅、海报等手段,多渠道全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公众强化绿色消费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五、工作要求
9、(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绿色商场对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工作领导、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和推进序列,将绿色商场创建三年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强化创建目标责任工作推进的督导考评和通报,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推进有实效。(二)加强创建保障。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绿色商场三年创建行动工作的各种保障力度,统筹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善创建三年工作的保障。(三)加强指导服务。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本辖区创建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创建行动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创建主体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创建工作,有序推动创建三年工作深入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发改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提炼总结,并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