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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合同文件发包人:技术服务人:二。二一年九月一、合同协议书1二、成交通知书2三、报价函3四、通用合同条款4五、专用合同条款14六、报价汇总表17七、廉政合同18一、合同协议书某某某某某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为获得某某某某某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已接受(以下简称技术服务人)为提供上述技术服务所作的报价,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报价汇总表;(6)廉政合同
2、;(7)其他合同文件。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市(大舄)万元佯0,000.OO元。4 .项目工期: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及安全验收评价评审及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备查。5 .技术服务人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6 .发包人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7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虱: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执贰份;副本各执贰份。8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盖单位公章)(盖单
3、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年月日(扫描件插入)二、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插入)三、报价函四、通用合同条款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1.1.1 项目:发包人委托技术服务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对象。1.1.2 服务:技术服务人根据技术服务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额外的服务,亦称技术服务。1. 1.3发包人:。1.4.4 技术服务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指由其派驻到现场履行技术服务的机构。1.4.5 一方:发包人或技术服务人。双方:发包人和技术服务人。第
4、三方: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1.6技术服务合同:发包人和技术服务人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书及附件、附录等一切文件,还包括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1.1.7 附件: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1.8 法律法规: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1.1.9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字、印刷或电子文档等用文字表达的
5、方式。1.10日:即公历日。1.LII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1.2解释技术服务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查阅,不应作为技术服务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将其用于对技术服务合同进行解释。1.2.2为了简练文字,技术服务合同中有些词句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1.2.3组成技术服务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以最新文件为准。2.技术服务人的义务2.1 技术服务的范围、目标、内容2.1.1服务范围(1)技术服务的工程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6、(2)技术服务的工作范围:技术服务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进行下述技术服务:i .正常技术服务的范围: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的技术服务范围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工作。ii .附加技术服务的范围:为完成正常技术服务工作所必须进行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iii .额外技术服务的范围:是指技术服务范围(包括正常技术服务和附加技术服务)以外的不影响技术服务内容执行但与技术服务内容紧密相关的并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技术服务工作。2. 1.2技术服务的目标3.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 1.3技术服务的内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5. 2技术服务的依据6. 2.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7. 2.2
7、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8. 2.3技术服务合同(包括询价相关文件及附录);9. 2.4技术服务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10. 2.5补充规定。11. 技术服务人的一般义务2.3.1应按照技术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严密、科学、公正地完成技术服务工作。2.3.2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与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给任何第三者。其技术服务成果、报告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告知、复制给任何第三者。2.3.3应对自己及其雇员的生命财产全权负责,并避免对发包人及相关第三者的财产造成损坏。2.3.4应对发包人提交中间执行情况报告,并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做出必要的调整、变更。2.3.5提
8、供的技术服务不得擅自涉及他人的知识产权保护。2.3.6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服务工作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发包给第三者。2.3.7应对所有现场作业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其各项工作应按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部颁行业标准进行。2. 3.8负责为技术服务成果的确认,完成必要的评审、鉴定等,负责向发包人解读技术服务成果的应用及提交相关建议。2.4 技术服务人的服务人员1. 4.1技术服务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技术服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服务人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技术服务人项目负责人签字。2. 4.2技术服务人派驻到项目服务的其他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
9、得到发包人的认可。3. 4.3技术服务人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的服务人员时,应事先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有权同意或拒绝。2.5 技术服务人履约担保技术服务人保证其履约担保在项目完成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项目完成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技术服务人。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及交纳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发包人的一般义务3.1 应按合同约定为技术服务人及时提供其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有关文件和资料。3.2 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就有关发包人的关于技术服务的调整、变更的决定及时以书面指令形式发至技术服务人,有必要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合同O负责人更换必须及时通知技术服务人
10、。3.3 按合同约定为技术服务人做好必要的联络协调工作,方便技术服务人开展技术服务工作。3.4应按合同规定向技术服务人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3. 5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服务的费用。3. 6未经技术服务人同意不得泄密涉及其知识产权的资料。4. 责任和保障4.4 技术服务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4.4.1 技术服务人违反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将技术服务的任何部分违法转让或非法分包;4.4.2 技术服务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满足技术服务要求的人员或设备;4.4.3 1.3技术服务人不履行职责,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向相关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相关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给发包人造
11、成损失;4.4.4 技术服务人拒绝或未能遵守发包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4.4.5 技术服务人未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履行合同,擅自缺岗或变更;4.4.6 尽管技术服务人已按承诺派遣了各类技术服务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技术服务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技术服务人应立即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技术服务人承担。4.4.7 尽管技术服务人己经提供了合同附件要求的仪器设备,但若这些仪器设备仍不能满足技术服务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技术服务人增加或更换仪器设备,技术服务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仪器设
12、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技术服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应付给技术服务人的费用中扣除新购仪器设备的费用以满足技术服务要求O4.4.8 若因服务人员不负责任、失职读职,使给服务对象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技术服务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同时发包人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4.4.9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技术服务人提供虚假成果,技术服务人应更换主要负责人,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应重新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因虚假服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4.4.10 1.10对执行发包人的工作指令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差而造成严重影响的服务
13、人员,发包人有权作出调整或更换,技术服务人必须服从,技术服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4.11 发包人在向技术服务人发出书面指令的7天内未见执行的,可以向技术服务人课以违约金,在14天以上还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4.4.12 1.12技术服务人违反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并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发包人赔偿。如果技术服务人与发包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4.4.13 1.13技术服务人必须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内容4.5 发包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发包人违反技术服务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改正,造成技术服务人的经济损失,应向技术服务人赔偿。4
14、.6 保障4. 3.1在技术服务人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包人应保障技术服务人免受因履行本技术服务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5. 3.2技术服务人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协议前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形式向发包人递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如果技术服务人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技术服务合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6. 4保险技术服务人应在技术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井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技术服务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5.技术服务合同的生效、终止、暂停与解除5.
15、1 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的生效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为准。5.2 技术服务的时间和期限技术服务人必须按照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技术服务。如果非技术服务人的原因。致使技术服务时向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3 技术服务合同的终止5 .3.1根据技术服务的内容要求,技术服务人应提交最终服务执行情况报告或服务成果总结报告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后方可终止合同;6 .3.2技术服务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技术服务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技术服务合同的约束。5.4 技术服务费用的调整在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或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技术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而引起技术服务费用的变化,不予调整。5.5 技术服务合同的暂停与解除5 .5.1出现根据本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不应由技术服务人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技术服务人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技术服务时,技术服务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O并且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技术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