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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组织开展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每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2项以上,力争2021-2023年技改投资年平均增速25%以上;推进产业智能化提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数字化赋能,每年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4条、企业上云上平台20家,力争到2023年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1个、5G+工业互联网项目1个、工业软件3个。二、重点任务坚持以先进
2、制造业为重点,围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以绿色化转型、数字化升级、高端化发展为主攻方向,实施绿色化发展、智能化改造、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四大重点工程。(一)绿色化发展工程1 .推动绿色制造项目建设。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升级,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广绿色工艺,研发绿色产品。鼓励企业选用绿色工艺和设备,采用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制造体系制造项目。到2023年,全区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企业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2 .实施节能减碳项目。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鼓励支持
3、企业实施节能减碳改造;实施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全面摸底,分批推进改造,努力挖掘存量节能空间。力争每年实施节能减碳项目2个,到2023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二)智能化改造工程1.推广数字化生产线。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引导纺织服装、包袋制鞋等传统制造业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进行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更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广应用型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行
4、维护等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每年推广数字化生产线4条。3 .加速智能化、高端化改造。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示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带动产业链企业协同推进数字化管理、智能化改造,力争培育数字化车间1个。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诊断。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三)信息化建设工程1.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企业建立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贯通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打造新型企业工业互联网生产组织体系和商业模式。发挥平台技术支撑,推进本地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网
5、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力争至2023年新增工业互联网平台1个。2,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开展企业上云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生产设备等向云端迁移。发挥通信运营商云平台作用,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租用系统,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实现企业设计、制造、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初步对接,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每年推动20家企业上云,至2023年新增培育工业软件3个。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四)数字化应用工程1.加快推广应用工业APPo支持“蓝深智慧大脑平台”等优秀工业APP及应用解决方案在行
6、业内的推广应用,提高基础工业软件及相关服务供给能力。到2023年,全区力争推广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3个。2,推广“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落实省、市关于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工作,按照相关政策措施对项目建设、推广予以扶持。到2023年,全区力争培育“5G+工业互联网”项目1个。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三、扶持政策(一)实施技改成效贡献奖励。对实际技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技改项目给予奖励,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35号)中的措施执行。(二)鼓励基金参与技改投资。鼓励和支持市、县两级国
7、企和政府投资基金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加强与优秀基金管理团队、金融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合作,构建绿色数字技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群,赋能企业绿色技改实施。对参与企业技改投资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项目退出或获得一次性收益给予奖励,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35号)中的措施执行。(三)鼓励首台(套)关键技术攻关。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四)支持企业建
8、设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万元、3万元;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或产业园区平台共同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在享受市级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五)推动企业创新研发。对被评为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的奖励100万元;被评为国家科技奖各类奖项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4万元;被评为
9、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奖励60万元;被评为省科技奖各类奖项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6万元、10万元。(六)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企业使用云服务,对年度云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按照服务费不高于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七)支持企业建设运营供应链平台。对平台年交易额规模超过5亿元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运营主体,在享受市级政策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的配套奖励。(八)支持企业绿色节能发展。鼓励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对获得省、市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企业,在享受省、市政策奖励基础上(不含市级配套资金),再给
10、予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九)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做好金融政策宣传服务,引导企业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窗口期,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用足用好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有效解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对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企业债券融资,且债券利率高于当期五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高出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期限按债券存续期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上述(一)、(二)、(九)由受益财政负责兑现的扶持政策,奖补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一兑现,涉及市本级承担部分通过上下级财力结算办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推动企业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全面工作,定期协商议事,
11、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工信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日常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项工作任务由牵头单位全面负责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负责所属任务的具体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对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各单位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各工作任务推进落实进展情况、成效经验、存在问题等报送区工信科技局。五、附则(一)本意见未明确事项,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执行。(二)本意见由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实施。(三)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