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002229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1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0。A.形成之诉B.给付之诉C.确认之诉D.啕尝之诉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八)。A.既得权和期待权B.财产权和人身权C.主权利和从权利D绝秫厢相对X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0。A.有限清偿责任B.无限清偿责任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D.按份责任4 .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D)。A.法人机关成员B.法人代理人C.上级主管机关D法人5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

2、。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二,多项选择题6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AC)。A.支配权B.请求权C.抗辩权D形成权7 .以下民法保护方法中适于财产所有权保护的是(ABD)。A.请求排除妨害8 .请求恢复原状C.请求赔礼道歉D.请求返还原物8.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是(ABD)。A.没收8 .劳动生产C.赠与D收益9 .下列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有(ABCD)。A矿藏B.森林C.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10 .公民依法对其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享有完全的(ABCD)。A.占有B使用C

3、收益D处分三、填空题11 .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一。宣告死亡12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三种形式。合同型联营13 .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三类。指定代理14 .传统民法将他物分为用益物权和一。担保物权15 .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夫妻共有财产四.名词解释16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17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18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

4、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19 .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20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21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五、问答题22 .简述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Q)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5、,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23 .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种类。答: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24 .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Q)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六.案例分析25.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