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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处室函件青酒管院学函20185号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针对学生在公寓内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如下检查规定。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公寓安全检查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负总责,制定相关措施,对该学院学生公寓内的一切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学工处要做好监督、抽查,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二、检查过程中主要事项:(一)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检查1 .各学院要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晚归和夜不归宿检查、核实、处理办法,明确责任。2 .检查过程
2、中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者,要及时确认情况,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则要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学生,并联系父母等家人。3 .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抽查,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的,应向宿舍成员了解情况,并通知二级学院落实情况。(二)学生公寓禁烟检查1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宿舍禁烟工作的检查、监管。严禁在公寓楼内任何地方(宿舍内、楼道、大厅、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吸烟。各学院要制定方案、采取措施查处学生吸烟的行为,确保宿舍内无烟味、烟头、香烟、烟盒、打火机等。2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进行处理。(三)学生公寓违禁用电的检查1.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
3、使用下列违规电器:(1)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杯、煮蛋器等烧水做饭电器;(2)电暖器、电热宝、电褥子、电热毯等各种电暖设备;(3)电吹风、直(卷)发器、电熨斗等加热电器;(4)变压插座、转换器等其他用电设备。(5)严禁私自拆除、私拉乱接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楼内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2.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安全用电教育、管理,让学生了解违规用电的危害,确保学生在宿舍内用电安全。发现学生违纪要依据学生手册严肃处理。公寓管理办公室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行为要及时反馈给二级学院。(四)其它违纪的检查对于发生在学生公寓楼内的如打架、盗窃、存放管制刀具、其它违规器具等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其它行为,各学院要做好检查、防范预案,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