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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200A12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9602023代替DB61/T9602015旅游特色名镇评定规范Specificationoftourismfeaturedwell-knowntownsassessment(征求意见稿)2023-XX-XX 实施2023-XX-XX发布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范围/域代2规范性引用文件JA/域代,3术语和定义/域代4申报要求J5评定要求36加分项国gj7评定与监管6附录A(规范性附录)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评分细则7附录B(规范性附录)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申请报告13附件(原标准DB6196O-2015)15本文件按照GB/TL12020标准化工
2、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61/T960-2015旅游特色名镇评定规范,与GB61/T960-2015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5年版第2章): 更改了有关章条的内容,将“县(区)”改为“县(市、区)”,将“省局”改为“省厅”,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改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旅游局”改为“文化和旅游厅”;增加“申报镇对标得分支撑材料”(见第4章,2015年版第4章、附录B); 更改了有关章条名称和内容,新增“总体要求”、“资源和生态保护”、“消防管理”的相关内容,以合法依规、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品质提升为原
3、则(见第5章5.5.1、5.7、5.8,2015年版第5章); 增加“加分项”(见第6章): 更改了有关章条的内容,将“满分K)OO分,分值高于800分(含800分)者通过旅游特色名镇评定”改为“满分1200分,分值高于900分(含900分)者通过旅游特色名镇评定”(见第7章,2015年版第6章);一将附录A中“本评分考核项9项,总分值为100O分,加分项1项,分值50分”改为“本评分考核项8项,分值为IoOO分,并有额外加分项200分,总分值为1200分”(见附录A中A.2):将“旅游特色名镇名称”改为“申报镇名称”(见表B.1)。本文件由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长安大
4、学、陕西文景山水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华、王芳、胡粉宁、马轩、朱秋晨、郎婷、舒悦、陈晶、马旭文、樊其月、崔萃、宋春慧、代笠、苗帅。本文件由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本文件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61T960-2015o本文件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电话:029-8526525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邮编:710061。旅游特色名镇评定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旅游特色名镇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申报要求、评定要求及评定与监管。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的评定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5、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TWOOL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
6、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18971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31383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GB501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镇town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3.2旅游特色名镇tourismfeaturedwell-knowntown具有比较鲜明的旅游特色,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符合相关要求的行政建制镇。3.1 申报程序4. 1.1申报流程如图1所示图1申报流程图4.1.2 旅游特色名镇创建单位按照附录A中表A.1的评分细则自评
7、得分达到900分以上者,可申报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申报主体为镇人民政府。4.1.3 创建单位填写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申请报告(见附录B),报当地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4.1.4 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初评合格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4.1.5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验收组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颁发“陕西旅游特色名镇”标牌并公告全省。4.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旅游特色名镇申报表一式2份(见表B.1);一旅游特色名镇基本情况介绍材料1份(约1500字左右); 旅游特色名镇自评表1份;反映旅游特色名镇概况的音像资
8、料1份(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一旅游特色名镇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规划(含说明书和图纸); 申报镇对标得分支撑材料。5评定要求5.1 旅游特色5.1.1 应具备一定的旅游核心吸引物和市场知名度。5.1.2 应具备以下至少2项要求:a)具有自然生态特色;b)具有历史文化特色;c)具有现代服务特色;d)具有地方民俗文化特色。5.1.3 应有观光旅游、休闲娱乐、研学科普或康养度假等功能。5.1.4 应有至少2个以上的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5.2 规划与建设5.2.1 镇内旅游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总体规划,并符合GB50188的相关要求。5.2.2镇内旅游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
9、保护规划和各类保护地规划,确保生态效益不受影响。5.2.3应把旅游产业定位为重要产业或支柱产业,有由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旅游规划,并符合GB/T18971的相关要求。5.2.4应有特色的建筑风貌区,若有历史文化街区,则历史文化街区应有风貌保护相应措施。5.3市场与效益5.3.1旅游特色名镇应形象鲜明、特色突出,品牌效应良好,具备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和较强的市场辐射力。5.3.2年接待游客数不低于30万人,旅游总收入不少于2千万元。5.3.3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5.4设施设备5.4.1进入镇区的外部交通应通达便利,镇区主干道路硬化率应达到100%,并按照GB5768的相关要求设置交通道
10、路标志。5.4.2镇区应配有场地平整的各类停车场,选址与布局合理,容量满足需求;停车场宜配有新能源充电设备。5.4.3镇内宜使用清洁能源或低排放量的交通工具;宜使用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交通工具。5.4.4镇区应有完善的供水体系和给水设施,自来水入户普及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GB5749的相关要求,水量满足需求。5.4.5镇区应有完善的污水处理体系和排水管网,污水排放符合GB8978的相关要求。5.4.6镇区应有稳定的供电设施设备,能满足生产、生活和旅游需要。5.4.7镇内广播、电视、电话等公共通信通讯应设施齐全、信号通畅,线路架设规范、安全有序。5.4.8镇区应设立邮政或快递服务网点
11、,能提供邮政或快递服务。5.4.9镇区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完备,能为突发事件提供安全保障。5.4.10镇区应设置游览全景图,有数量适中、内容准确、标志醒目、中英文对照的道路导引、安全警示等标识系统,并符合GB2894、GB10001.kGB10001.2GB10001.9GB13495的相关要求。5.5服务接待5.5.1 总体要求5.5.1.1 涉旅项目和业态的土地和房屋产权、使用权明晰,且合法有效。5. 5.1.2涉旅项目和业态的经营者应结合服务项目和内容,取得合法用地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5.5.2 游览5.5.2.1镇区应设有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
12、设备齐全的游客服务中心;应结合镇域旅游功能空间布局情况建立满足游客需要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5.5.2.2应有至少2条主题突出、行程合理的游览(参观)路线。5.5.2.3应有至少2种地方特色明显、制作良好的旅游宣传资料(如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5.5.2.4接待服务人员应熟知镇内旅游、购物、休闲、安全、卫生、医疗等情况;应熟知应急事件处置方案、投诉处理程序等内容。5.5.3住宿5.5.3.1应有星级酒店或主题酒店、特色民宿、家庭旅馆、客栈等多元化住宿设施。5.5.3.2住宿设施内应配备有满足需要的制冷、供暖及换气设备。5.5.3.3客房和公共活动空间应干净整洁、卫生舒适。5.
13、5.3.4客房内配套设施齐全,被褥、枕套和卫生用具一客一换。5.5.4餐饮5.5.4.1餐饮设施建设应与周边的整体环境相协调。5.5.4.2餐饮服务设施规模应与游客数量相适应,且能满足要求。5.5.4,3餐饮场所服务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持健康证上岗,上岗时应着整洁干净的工装。5.5.4.4餐饮原材料应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做好货源登记记录,保证原料安全无毒害。5.5.4.5应能提供干净卫生、安全、有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风味的菜肴,且品种丰富。5.5.4.6餐(饮)具应每日清洗、消毒,符合GB14934的相关要求。5.5.4.7食品安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5.5.5购物5. 5.5.1
14、购物场所应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环境协调。5.5. 5.2应有能充分体现当地物产和文化的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及旅游纪念品等。5.5.5.3应对供货渠道、购物场所进行规范管理,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5.5.6娱乐5.5.6.1镇区应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5.5.6,2镇区应开展能够彰显地区历史文化特色或民俗风情的活动。5.6卫生环境5.6.1 镇内应有垃圾回收处理设施设备,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超过60%.5.6.2 镇内垃圾站、垃圾箱(筒)应数量充足、设施完好、分布合理。5.6.3应有完善的污水处理体系和排水管网
15、;污水排放均应达到GB8978的要求。1.1.4 镇内旅游厕所应分布合理、管理规范、清理及时,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旅游厕所应达到II类厕所标准。1.1.5 镇内街区应环境整洁,无垃圾积存、占街摆摊、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张贴小广告现象,无卫生死角。1.1.6 镇内公共场所应有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与消毒设施,卫生条件符合GB37489的相关要求。1.1.7 镇内应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1.8 镇内应进行植树和绿化,绿化覆盖率应在30%以上。1.1.9 镇内旅游区及附近应杜绝污染企业。城镇建成区噪声平均值不大于58分贝,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l)100的天数应大于292天。5.7 资源和生态保护5.7.1 镇内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应编制有保护规划,有明确的保护红线和范围。5.7.2 禁止各类旅游经营主体违反森林、草原、水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地质遗迹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破坏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