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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140P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raisalofFishRes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2023-11-26实施2023-05-26发布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raisalofFishRes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NB/T11189-20
2、2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北京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附件:1.能源行业标准目录2.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24NB/T11189-2023水电工程
3、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2023-05-262023-11-26前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技术条件、评估准备、技术评估、档案管理。本规程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
4、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规程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熊鹰喻卫奇郝盟姜伟张沙龙张宏伟叶正飞谭冬明邱进生陆波李博常毅唐剑韬李玉春王鑫范泽宇部星晨张东亚郎建苗维阳顾正选袁嫄张德见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薛联芳陈国柱李仕胜陈永柏陈帮富戴向荣王小明王海龙王红梅黄道明金弈施家月陈胜利牛天祥蒋红彭新陈大庆杜军谭细畅张家波谭德清李克锋目次1总则12基本规定23技术条件33.1
5、 设施33.2 仪器设备33.3 材料33.4 制度34评估准备44.1 一般规定44.2 资料收集44.3 标记放流44.4 跟踪调查55技术评估65.1 一般规定65.2 种群评估65.3 群落评估65.4 生态系统评估75.5 评估结论与建议76档窠管理8附录A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9附录B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12附录C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12附录DMargalef丰富度指数计算方法B附录E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14本规程用词说明15引用标准名录16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
6、ents23 TechnicalConditions33.1 Facilites33.2 InstrumentsandEquipment33.3 Materials33.4 System34 AssessmentPreparation44.1 GeneralRequirements44.2 DataCollection44.3 TaggingReleases44.4 Fllow-upInvestigation55 TechnicalAppraisal65.1 GeneralRequirements65.2 FishPopulationAppraisal65.3 FishCommunityApp
7、raisal65.4 EcosystemAppraisal75.5 ConclusionandSuggestion76 FileManagement8AppendixAContentsofReportonAppraisalofFishRe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9AppendixBMethodforcalculatingandevaluatinggeneticdifferentiationindexbetweenfishpopulations11AppendixCMethodfoCalculatingtheContributionRat
8、eofPopulationResourcesforFishRetocking12Appendix D MethodforCalculatingMargalefRichnessIndex13Appendix E MethodforCalculatingandEvalratingtheRelativeImpoilanceIndexofRshRetocking14Expa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151.istoftheQuotedStandards16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71总贝!11.0.1为规范水电工程
9、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1.0.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贯彻流域生态系统保护的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系统的原则,重点评估鱼类资源恢复补偿效益,统筹考虑流域内不同增殖放流活动及其他鱼类保护措施的协同效应。1.0.4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通过鱼类标记放流、跟踪调查获得的数据资料,从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三个层级开展鱼类资源恢复补偿效果分析评估。2.0.2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收集放
10、流水域的水生生态相关资料,并充分利用增殖放流站已有设施设备和条件。必要时,宜同步开展水生生态调查。2.0.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放流对象个体生长发育规律、种群和群落结构演变、水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状况合理确定评估时机和周期。2.0.4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分布状况、评估目标和评估条件确定评估范围,制定评估方案。2.0.5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对于有多个放流种类的,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种类开展种群结构评估。2.0.6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活动应满足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要求。2.0.7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实施。对
11、于多个梯级电站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建设单位组织实施。2.0.8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做好过程记录,并提出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记录文件和评估报告应及时归档。3技术条件3.1 设施3.1.1 标记鱼类暂养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检查进排水和防逃设施,充水并检测水质。3.1.2 野外回捕鱼类暂养设施应提前准备,并进行清洗、消毒、充水。3.2 仪器设备3. 2.1T标注射器、金属编码标记枪、PIT注射枪等标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消毒。4. 2.2暂养设施需配备的溶氧仪、水质分析仪、温度计
12、等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5. 2.3GPS、超声探测仪、防水相机等监测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3.3 材料3. 3.1评估工作开展前,应根据评估需要准备标记、放流和监测耗材,并对植入性标记物进行消毒。4. 3.2鱼类增殖放流采用分子遗传标记的,应建立放流鱼类亲本遗传基因库。3.4 制度3 .4.1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严格遵守鱼类增殖站运行管理制度要求。4 .4.2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过程中野外鱼类标本的获取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评估准备4.1 一般规定1 .1.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准备工作应包括资料收集、标记放流和跟踪调查。4 .1.2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13、前应按有关规定从渔业主管部门取得捕捞许可。4.2 资料收集4.2.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收集主体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以及水环境、水生生态、渔业状况、水生生态敏感区等调查研究成果。4.2.2 主体工程资料应包括电站和水库特征资料、电站和水库运行调度资料。4.2.3 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应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验收评估和环境影响后评价资料。4.2.4 2.4水环境资料应包括干支流水文特征和水体理化性状等资料。4.2.5 水生生态资料应包括水生生态调查成果、鱼类增殖放流和栖息地保护实施情况等资料。4.2.6 渔业状况资料应包括工程影响河段渔具渔法和渔业设施、历年
14、渔获总量、主要渔业对象和分类产量,以及渔政管理等方面的资料。4.2.7 水生生态敏感区资料应包括工程影响河段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等资料。4.3 标记放流4.3.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目标要求开展标记放流。4.3.2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生物学特点和保护价值选择适宜的标记方法,各种标记方法的标记比例宜根据鱼类保护价值和放流规模确定。评估对象标记方法和比例宜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评估对象标记方法和比例类别放流规模标记方法标记比例珍稀、濒危鱼类所有规模分子遗传标记法、卫星信标标记法、超声波标记法295%其他鱼类小于1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可视化植入标记法、金属线码标记法、染色标记法、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耳石热标记法95%大于等于1万尾且小于10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295%可视化植入标记法、金属线码标记法、染色标记法、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耳石热标记法285%大于等于10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295%除分子标记以外的其他标记方法15%4.3.3 标记对象的放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规程NB/T1061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