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法考试试卷(含四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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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民法考试试卷(一)(怠分IoO分,考试时长90分钟题号、总分阅卷人分值100100得分仔细查看答题卡正反面,如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破损、有褶皱等现象,要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答题须在专用的“答题卡”上进行,在试题卷和草稿纸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一定要带回准考证等所带物品。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0分)1、有期徒刑的期限,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oA、六个月以上十年以下B、三个月以上十年以下C、六个月以上二十年以下D、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答案】D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oA、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亲属或朋友代管B

2、、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C、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D、被宣告失踪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答案A【解析】本题是法条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的效力。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依我国法律规定,宣告失踪导致的法律后果有两个:一是,设立财产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和代为履行财产义务。选项B、C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而不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不选。二是,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因此选项D的表述不正确,不选。只有选项A是符合题意的,故选A。【评注】(D熟记法律对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的有关规定:(2

3、)特别应注意,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原来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继续享有,其应承担的民事义务仍须承担;(3)注意区别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不同法律后果,不要混淆。3、甲建筑公司以一辆价值120万元的挖掘机作为抵押,向乙自然人借款80万元,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公司又以该挖掘机作为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甲公司欠丁公司20万元贷款,将该挖掘机质押给丁公司。厂公司使用挖掘机的过程中,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到戊修理厂修理,因欠戊5万元修理费,该挖掘机被戊留置。关于乙、丙、丁、戊对该挖掘机享有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乙丙丁戊B、丙丁

4、戊乙C、丁戊乙丙D、戊丙丁乙【答案】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99条规定的抵押权顺位,不管成立先后,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因此内的抵押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第188条,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抵押权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丁:丙的抵押权已经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丁,因此丙优于丁,丁优于乙。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戊的留置权最优先,排在第一位。4、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10台机器出租给了乙公司,乙公司未经其同意,将其低价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丙公司又将其出租给丁公司。丁公司对上述交易

5、过程完全不了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0A、丙、丁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返还机器,并且无须补偿其任何损失C、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返还机器,但是应补偿其损失D、甲公司无权请求丁公司返还机器,但是丁公司应当补偿甲公司的损失【答案】B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A、基本职责B、基本职能C、基本权利D、基本义务【答案】A6、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答案】A7、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提起诉讼的时效为()A、1年B、2年C

6、、3年D、4年【答案】A【解析】离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8、孟女士在某服装店购物,误将店内一条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的买下,并按真丝的价格支付了价款。营业员明知孟女士搞错但没有出声,事后孟女士发现了这一失误。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孟女士与服装店意思表示不一致,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B、孟女士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C、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D、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答案】C【解析】孟女士误将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连衣裙买下,属于重大误

7、解,依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本题答案为C。9、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1分)A、保证人和债务人B、债权人和债务人C、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D、保证人和债权人【答案】D10、下列选项中哪个属于民法上的主物与从物0A、鞋子与袜子B、轮胎与汽车C、汽车与备用胎D、房屋与窗户【答案】C11、正当防卫必须只能针对0实施。(1分)A、受害人本人B、利害关系人C、第三人D、侵害人本人【答案】D12、下列适用担保物权的是()A、税款B、扣押产生的费用C、借贷D、罚款【答案】C13、乙公司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甲公司以其厂房为该债务提

8、供抵押,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提供反担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属于未来债权,因此不得作为质押标的B、甲公司自其与乙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取得该应收账款的质权C、如乙公司向银行清偿了50万元债务,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D、即使乙公司未将债权出质的情况通知丙公司,甲乙之间也能设立债权质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物权法第223条第6项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是确定的,属现实债权,而非未来债权。故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

9、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B选项错误。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首先,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从属于乙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因乙公司还款而消灭,因此银行的抵押权亦消灭。其次,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从属于甲公司与银行的担保关系,若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消灭,则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亦消灭。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让的生效并不以通知债务人为条件,只是未通知不得对抗债务人。故D选项正确。14、甲、乙二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约

10、定由甲、乙合伙购买丙在北京市的两套房屋。甲、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之债属于】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按份之债D、选择之债【答案】B【解析】根据债的标的可否选择,可将债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只有一种给付作为标的的债,选择之债的标的经特定后,即成为简单之债。单一之债是债的主体双方均为一人的债。按份之债是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明定的份额分享债权、分担债务的债。15、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瞥察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的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A、搜查证B、拘传证C、传唤证D、检查证明文件【答案】D16、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定

11、金作为金钱债权的担保,除双方有特约的外0A、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用定金折抵价款,也可以将其返还债务人B、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定金返还债务人C、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其折抵价款D、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只能要求返还定金【答案】A17、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必须经过O审批。A、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B、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D、国务院公安部门【答案】C18、乙有两辆汽车,其中一辆被甲借用。甲用了之后觉得十分好用,于是向乙表示能不能卖给他。乙觉得该车已经开过两年正好想卖,遂同意甲的请求。甲乙经商量后,口头达成一致,即甲购买该车的价格是8万元,甲得于

12、一周后付款,付款前甲可以继续使用,但所有权仍属于乙,待甲付款后所有权再转移给甲。后来,该车于甲付款前因地区发生地震被毁损。请问,以下判断错误的是:()A、经过简易支付,乙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B、在该汽车毁损时,其所有权仍属于乙C、该汽车灭失的风险应由甲承担,甲仍应支付8万元价款D、甲乙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权保留【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依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借用了乙的汽车,在借用期间,又与乙达成了买卖协议,在买卖协议生效时,乙便完成了对甲的交付义务,此种交付称为简易交付,故A选项是正确的。依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由于双方约定支付价款前乙保留所有权,在甲支付价款前,该汽

13、车所有权仍属于乙,故B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由于乙已完成了交付义务,交付后的风险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故C选项正确。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法律并未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题答案为D。19、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店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答案】D20、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并科原则为补充的原则()。As不予折抵B、可以折抵C、应当折抵。限制

14、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D、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二日【答案】C21、下列财产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是()A、车辆B、土地所有权C、北京大学教学楼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答案】A【解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抵押权的标的。关于抵押物的范围方面的法律规定同上题,不再重复。本题中选项B、C、D属于物权法第184条规定的不得抵押的财产,因此,选项B、C、D被排除,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评注】本题考核的是对有关抵押物的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运用,应熟记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抵押物的范围和禁止抵押的财产的范围。2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A、票据B、货币C、行为、精神产品D

15、、金银【答案】C【解析】物权的客体是物,民法上的物具有非人格性、有体性、可支配性、独立性等特征。23、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请求不能得到支持?()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答案】D【解析】【答案】Do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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