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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810特大事故教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提高公路隧道安全运营能力,严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98号)的有关要求,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通过认真分析近年来公路隧道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形态,深入查找隧道安全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隐患排查与消除、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建立“远近结合、近期治标、远期治本、久久为功”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在短期内使隧道安全运营
2、水平上一个新台阶;通过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工作,远期达到“制度健全、高效联动、隐患清零、风险可控、防范有效、运行安全”的目标。二、工作原则隧道风险防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覆盖,坚持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相结合、近期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快提升隧道安全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隧道交通安全事故。(一)目标导向,注重实效。以提升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风险,减少隧道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减轻事故后果和防范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目标,全面加强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全面考虑隧道安全运营需求,全面制定隧道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二)聚焦问题,管控风险。聚焦影响公路隧道运营和
3、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防控隧道运营、设施、管理等主要安全风险,切实提升隧道安全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在役隧道风险防控全覆盖。(三)落实责任,严格履职。隧道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隧道设施维护、运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隧道安全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公安交管部门应加强对隧道通行秩序的管控和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四)立查立改,不留隐患。对发现的隧道安全风险,应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进行有效防控,确保不留隐患。暂时难以根治的,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障通行安全。(五)部门联动,持续改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进联防联治,实现隧道视频监控、交通事故等信息共享。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绩效,
4、创新长效机制,提升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提高科学管控能力,打好安全风险防控持久战。三、工作内容(一)专项行动工作。1、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风险防控专项行动覆盖所有现役公路隧道,重点是以下高速公路隧道:(1)长隧道、特长隧道;连续3座以上、相邻隧道洞口间距不超过500米且单洞累计长度超过3000米的隧道群。(2)与互通、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出口间距小于现行标准规范最小净距推荐值的隧道。(3)“两客一危”车辆和交通流量大的隧道。(4)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火灾事故的隧道,以及一年内曾发生3起以上死亡事故的隧道。(5)单洞双向通行的隧道。2、明确目标,抓住关键。严格落实公路隧道运营相关
5、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针对影响隧道设施设备使用、交通安全管理、安全运营等关键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达到“三个确保”“三个到位”工作目标。(1)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洞口设施设置规范、防护有效。隧道洞口横断面变化的过渡、诱导、警示有效,设置护栏的应做好与隧道的过渡衔接,无设置护栏条件的应设置防止车辆直接撞击洞门的防护设施;洞口前指示、警告、禁令等标志标牌清晰,位置合理,入口立面反光标记设置高度不小于2.5%鼓励将入口前一定范围内行车道左右边缘线及硬路肩处斑马线设置为振动型。特长隧道、长隧道和隧道群宜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在入口前适当位置设置可变信息标志。二是确保照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隧道照明设施应按
6、照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运营手册的要求设置、维护和使用,功能性能及使用管理符合规定,隧道洞口、洞内亮度符合设计要求,满足视觉过渡要求。有条件的可在隧道出入口处设置光过渡设施。三是确保洞内设施性能合规、运转正常。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排查隧道通风、消防、火灾报警、视频监控、逃生等设施设备,确保系统完备有效;轮廓标、突起路标、标志标线等设施设备应按照现行养护规范要求进行清洁、维护,确保齐全、清晰、达标,隧道路面抗滑性能符合要求。未设置照明设施的隧道应按照标准规范设置视线诱导设施,鼓励因地制宜地采用隧道轮廓带并避免产生眩光。(2)三个到位。一是运营管理管控到位。运营管理制度健全,确保隧道监测、养护人员能
7、够准确掌握不同情况下工作内容、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隧道巡查工作落实到位,发现影响安全的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加强隧道养护作业管理,科学制订和实施交通组织方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二是交通秩序管控到位。加强隧道巡逻管控,开展隧道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大对隧道内车辆超速、违法变更车道、违法停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禁令通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化品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隧道养护作业期间,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三是隧道应急管理到位。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应急、安监、消防、医疗
8、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发生交通事故后,利用可变信息标志、广播系统、信号灯等既有设施提示驾驶人不再驶入隧道,并根据事故情况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或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或加重事故后果。(二)风险防控长期工作。在短期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持续提升,逐步建立隧道安全运营长效机制,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设施改造,保障通行条件。隧道加固改造、改扩建时,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早期隧道的设施设备进行同步改造,保障通行安全,主要包括:注重特长隧道、长隧道、隧道群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条件的中短隧道鼓励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使用智能化监控技术,实现
9、隧道内停车、拥堵、火灾等事件的自动识别和报警;在隧道入口前设置可变信息标志、信号灯,隧道内增设广播系统,提高预警能力;加强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建设,完善应急设施指引标志,提升隧道防灾减灾能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更高要求的升级改造标准。二是注重效能建设,加强协作联动。健全隧道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联合管理措施,落实隧道运营管理单位和地方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职责,强化区域协作、路警联动机制,共享隧道视频监控信息,提升日常管控效能,提升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条件下隧道交通组织、管控能力。三是注重宣传教育,提升人员技能。地方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和隧道运营管理单位应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隧道行车安全、应
10、急避险救助等知识,不断普及全民安全使用隧道的常识,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客货运输企业要加强从业驾驶人教育培训,提升隧道行车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注重技术创新,科学管控风险。持续开展隧道安全风险管控科技研发和新技术应用,通过积极应用主动安全防控、智能识别等新技术加强车辆运行状况、驾驶人行为监控,建立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交通监测、“两客一危”动态监控、机动车缉查布控等大数据的挖掘与应用,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隧道防控安全风险的能力。四、时间安排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2018年4月28日前,由各地制订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和分解目标任务,建
11、立工作机制。第二阶段:风险辨识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各地按照“三个确保”、“三个到位”目标要求全面辨识评估隧道安全风险,逐座隧道建立风险台账和基础数据库,分类制订防控措施或治理方案,按轻重缓急和危害程度分级管理,科学处治,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风险。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月31日前,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提炼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将成立工作组,适时对各地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公路局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各项工作落实。隧道运营管理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抓好隧道
12、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建立风险防控台账,聚焦问题治理,完善相关设施。(二)加强技术支持。为加强隧道风险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交通运输部已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安部委托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为隧道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西安公路研究院、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强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单位应深入现场,积极配合隧道运营管理单位、地方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信息报告制度,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对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风险台账和基础数据库、每季度工作进展、建立相关问题长效机制等阶段性重大事项,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省公路局,经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联系人:来帅,高伟,公安厅联系人:胡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