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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项目相关制度汇编202X年X月目录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任课教师管理办法1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校内指导教师管理办法5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9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学位论文内容规范11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案例评比奖励管理办法14附件:XX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遴选标准17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任课教师管理办法课程教学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MPAcc)师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任课教师资格第一条MPACC课程任课教师应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为人师表,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部分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可聘请行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专家讲授,相关负责人应提供拟聘校外教师的基本情况表,报MPACC教育中心审批同意后实施。对于初次讲授研究生课程者,其课程教学计划应由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组织审定,通过试讲后方可正式授课。第二章课程体系设置第二条MPACC课程体系应充分贯彻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课程设置应针对财务会计及相关行业领域要求,重在MPACC学员职业能力的培养,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性、较强的实
3、用性、综合性,鼓励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应用性课程。第三条MPAcc课程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及学分的要求安排,鼓励教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杜绝因人设课。支持案例教学、行业前沿实务讲座等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教学质量。第四条明确课程设置标准,凡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均需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向MPACC办公室定期提交教学大纲。需要变更和新增的课程,须提前1学期提出申请,经所在MPACC指导委员会审定和试讲考察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变更和新增课程应在重新修订培养方案时予以添加。第五条MPACC课程选课人数低于10人(含10人),一般应在开学3周内取消。MPACC教育中心对纳入培养方案
4、的课程进行定期审查,连续3年未开设或教学评估未通过的课程,在重新修订培养方案时原则上予以取消。第三章课程教学管理第六条MPAeC课程教学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教学内容应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加强方法论学习和训练,教学方式应体现MPACC学员的主体地位,鼓励任课教师进行团队授课,促进研究生、教师之间良性互动,提升MPACC学员的自主学习能力。第七条对于MPACC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的课程,原则上采用推荐教材进行授课;无推荐教材的课程,鼓励任课教师编写适合MPACC学员学习的教材进行授课。第八条会计系应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支持服务,鼓励开设短而精的微课程和模块化课程,鼓励任课教师采用校
5、级教学平台进行网络公开课等适合MPACC特点的教学活动。第九条重视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审查。新入学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与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培养计划,经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录入个人培养计划。MPAcc学员应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选课学习,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者,不得申请毕业答辩。学习过程中,因课程变更、论文写作等原因需要调整个人计划的,应填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导师及MPACC研究生办公室同意后修改。第十条每门课程需确定一位“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的整体设计(包括课程内容、教学大纲、参考文献、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等)、组织教学研讨和教改研究等工作。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师德、较
6、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教学能力,并曾讲授相应课程至少两轮,每轮至少讲授半数以上学时。具体人选应由各教学基层单位推荐,经MPAcc教育中心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第十一条MPAcc学位课和选课人数在7人以上(含7人)的选修课,其授课应主要采用课堂讲授的方式,提倡采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方法。任课教师可根据需要组织课堂讨论,但讨论必须由任课教师主持。教师应适时更新选修课和专题课教学内容,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引入课堂教学。选课人数在7人以下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将调整到下一学年,与下届研究生一同开设。连续两年选课人数在7人以下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将从课程设置中取消。第十二条为保证教学效果,同一任课教师在同一学
7、期内所担任的MPAcc课程一般应在2门以下,同一行政班级在其在校期间只能担任一门课程。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时数、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性质,任课教师可采取讲授、研讨、实地调查、实验等多种教学形式,可以安排部分自学内容进行灵活教学,但自学学时不得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3。第十三条教师在授课期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课程安排,须办理调(代)课手续,任课教师应至少提前三天提交调(代)课申请。选修课由所在院(系)同意后报MPACC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学位课由所在MPACC教育中心同意后报MPACC研窕生办公室审批,公共课及跨院(系)课程原则上不得调课,如有特殊原因,经所在院(系)
8、同意并报培养处审批后,可由他人代课。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职称,并完整讲授过拟代课程。每学期每门课调(代)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第四章课程考核制度第十四条MPAcc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和必修环节需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MPAcc课程考核一般采用考试的方式,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讨论、文献综述等教学环节以及部分实验课、选修课、补修课等可采用考查的方式。第十五条MPAcc课程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两周,各科考试的具体安排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确定。公共课考试采用统考的形式,专业课由任课老师自行组织,且上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中期考核、实习实践、学术交流、综合考试、预答辩等是MPAc
9、c的必修环节,由导师(含兼职校外导师)根据研究生完成情况给出成绩评定,并记入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实习实践考核表、实践手册和个人学习成绩单等。第十七条MPAcc课程不安排补考。缓考或考试不及格的MPAcc学员参加重修、重考,由学生填写重修、重考申请单后交MPAcc研究生办公室,由MPAcc研究生办公室在开课学期的开学初到培养处集中办理重修、重考申请。第十八条MPAcc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办续假手续未参加课程学习者,以旷课论处。MPAcc学员旷课视情节轻重按照XX工业大学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予以处理。凡缺课时间超过课程规定学时的1/3,或未完成教学大纲规
10、定的课程环节者不得参加考核。MPACC学员考试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出现舞弊行为者,按照XX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第五章成绩管理规定第十九条MPAcc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构成,其中平时成绩比例不超过70%,考核成绩不低于30%。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及以上为及格,最终成绩可根据课程的具体情况,对试卷成绩、平时作业、大作业、实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课程成绩由课程负责教师或主讲教师评定,总体课程成绩应分布合理。第二十条MPAcc课程主讲教师应于开学2周内将评定的成绩通过网络提交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连同试卷送交MPACC研究生办公室(专业课)或研究生院(公共课),所有课程
11、成绩单原件由MPACC研究生办公室送研究生院存档。第二十一条考核成绩一经提交就不能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改动成绩,应由主讲教师提交XX工业大学研究生成绩更正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MPAcc教育中心评议组审核同意后并公示3天报研究生院批准。第二十二条研究生课程的考题、答卷由MPACC研窕生办公室负责保管,保管时间截止至研究生毕业后2年,以备检查评估与调用。第二十三条对于英语成绩优秀的新入学研究生,根据当年规定的免修条件,可在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免修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不参加英语课堂学习和考核,其成绩栏标记为“免修工第二十四条学习成绩等于或低于59分为不及格,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课程考试
12、及格也可向MPAcc研究生办公室申请重修,考试成绩按重考后实际分数登记,但不得替代原有成绩作为奖学金评选等评优活动的依据。第二十五条MPACC因故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应填写“研究生缓修缓考申请表“,经MPACC研究生办公室、任课教师同意,公共课至研究生院办理、专业课至MPAcc研究生办公室办理。MPAcc缓修须参加下一次课程学习和考试,缓考需任课教师认可平时成绩后直接参加下一次考试。第六章教学评估与检查第二十六条学院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已设置课程的开设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定期审查,保证课程符合培养需要、保持高质量。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及时进行调整,对于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提出改进要求
13、,对于无改进可能或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及时调整任课教师或停止开设。第二十七条学院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需要检查评估MPAcc课程教学管理执行情况。在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优秀教学典型,鼓励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学院将进行经验推广。对不按计划要求授课、授课质量差、随意修改课程成绩等行为,学院视其违规程度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授课资格;对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泄露考试内容、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重大教学责任事故,会同学校相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第二十八条学院督导及负责人应采用随堂听课、网上教学评价、座谈会、问卷调查等不同形式,及时了解研究生对课程教学的反馈意见,以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
14、规定自发文之日开始施行,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MPAcc校内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为规范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MPAcc)的培养和指导工作,确保我院MPAcc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的水平,切实提高MPAcc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指导教师资格第一条会计专业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会计专业的讲师均可申请担任MPACC指导教师,应符合年龄、职称、学历、师德师风等须符合学校的专业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第二条学院其他专业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在充分考虑自己学术专长和实践经验等基础上,也可以申请MPACC指导教师。如果学术特长与实践经验能够胜任会计专业硕士的指导工作可单独申请
15、。如果学术特长与实践经验跟MPAcc有一定的相关度、但又难以独立申请指导时,可邀请一位本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财务与会计专业的教师共同组成导师组进行申请。第三条申请担任MPACC导师的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会计专业学位行业领域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行业领域保持着较紧密的联系,主持或参与过行业领域相关的课题研发。(2)熟悉会计专业学位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了解会计本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解决会计专业学位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3)近五年内一般应主持或承担过横向科研项目,有一定额度可
16、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4)近五年内取得过一定的科研成果,或为实际工作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完成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相关领域的应用性项目,能体现具有较强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5)熟知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MPAcc培养和论文指导的文件,并与学院签订责任书。第四条申请担任MPAcc指导教师的人员需填写管理学院MPAcc导师(组)申请表,确定招收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研究领域,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第五条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评聘条件以及专业学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第二章指导教师考核制度第六条指导教师经遴选后,聘任上岗,聘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在学校年度考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