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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非公司企业法人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主管部门(出资人)名称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名称住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生产经营地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口募集设立经营范围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营业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照名称及号码备注注: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为公司前已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填写以下栏目。已增设
2、的经营场所(1)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2)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3)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改制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的口设立口变更口注销(口简易注销登记)口备案撤销登记口股权出质(口设立口变更口注销口撤销)
3、口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口其他手续。2、口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口同意口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4、口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5、口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夏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类型核准日期业务号通知书名称通知书文号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受理通知书准予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情况正
4、本个编号:副本个编号:缴纳登记费缴纳副本费领取人签字颁发人签字日期日期电话备注证照打印日期打印人归档日期归档人归档情况备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以及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和公司
5、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
6、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
7、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5、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签署;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签署。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口”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口”中打V。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
9、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改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经济性质”栏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3、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应按照改制批准文件及公司章程填写。填写“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件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
10、负责人信息”、附表6“承诺书”。“申请人声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4、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5、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
11、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7、“改制后的公司登记事项”的“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前已在企业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填写“已增设的经营场所”栏有关内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8、改制登记后,“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9
1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4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还需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还需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5 .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
1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第3项合并提交)。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7 .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8 .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改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全体股东签署。 改制后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改制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署。 改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9.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
14、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友印件。 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10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11 .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可以和第10项材料合并提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12 .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