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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个人理财三色笔记目录第章I人理财概述1第二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2第三章理财投资市场概述H第四章理财产品概述19第五章客户分类与需求分析27第六章理财规划计算工具与方法30第七章理财师的工作流程和方法33注:为高频考点为常考点只需了解1 .红色表示重点知识点,2 .蓝色表示熟记知识点,3 .黑色为了解知识部分,第一章个人理财概述第一节个人理财及相关定义考点1:个人理财相关定义1 .资产管理业务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杆,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2 .财富管理业务财富管理整合了私人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
2、证券经纪业务,是在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发掘客户财富管理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财富管理目标和计划,帮助客户选择理财产品和服务,最终实现其财富目标而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和全方位非金融服务的经营行为。3 .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是私人银行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综合化金融服务和全方位非金融服务的经营行为。按是否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对客户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针对个人客户的专业化服务,区别于为销售储蓄存款、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
3、。客户接受商业银行和理财人员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后,可自行管理和运用资金,并获取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获取或承担,个性化更强。考点3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是指银行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综合化金融服务和全方位非金融服务的经营行为。私人银行业务特征:高准入门槛、个性化服务、综合化服务大部分私人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服务、财富传承与保障服务、跨境金融服务、法律和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五类服
4、务。私人银行服务既包含金融类服务,也包含非金融类服务;既包含传统商业银行机构提供的服务,也包含保险、信托、投资银行、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服务,此外还包括法律和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等。第二节国内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考点L国内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1)经济发展、居民财富的积累(2)理财需求上升(3)大众理财技能欠缺(4)投资理财工具日趋丰富(5)金融机构转型的客观需要(非利差收入)第三节理财师的职业资格和要求考点1:理财师的职业特征:顾问性、专业性、综合性、规范性、长期性、动态性执业资格(4E):ftU(Education)苒FXanlinatiOn)工作经5:EK
5、perience)职业道德(Ethics)考点2:我国金融机构理财师的职业道德(1)遵纪守法。理财师本身应是守法公民,另外理财工作涉及多方面法律法规。(2)保守秘密。理财师在未经客户或所在机构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任何客户或所在机构的相关信息。注:无论是否取得收益。(3)正直守信。不以诱导或夸大事实等方式销售,不因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注:非主观原因或故意造成的错误不违背本原则,欺骗不能容忍。(4)客观公正。公正对待每一位客户、委托人、合伙人或所在的机构,不应受到经济利益、人情关系等影响,对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披露。(5)勤勉尽职。理财师在开展理财业务过程中,要勤恳周到、
6、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6)专业胜任。理财涉及多领域专业知识、需要丰富的实战经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集中。理财师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持续学习,总结与反思。第二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节理财师的法律基础规范考点L民事活动原则民事法律活动,应当遵循民事法律的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考点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金融机构和个人客户。(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上的未成人,以劳动收入为工哽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7、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注: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个人理财业务的客户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2)法人民法典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储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
8、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在个人理财业务特别是私人银行业务中,最常见的法人客户是营利法考点3:民事行为代理制度(1)个人理财业务中客户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客户和金融机构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
9、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2)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PS:注意区分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终止各自的情形考点考合同法律制度(1)客户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与银行签订的理财协议书、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等都属
10、于合同范畴。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L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2)格式条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
11、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3)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4)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或胁迫等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5)合同的履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享有以下抗辩权: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12、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顾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三,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遵守定金罚则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等第二节理财规划中的法律法规考点1:物权法律制度1、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
13、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2、可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3、质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
14、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考点2:婚姻法律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注: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
15、理权。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考点3:继承法律制度(一)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1)继承权男女平等。(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二)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