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及会计处理.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972095 上传时间:2024-03-08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及会计处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及会计处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及会计处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及会计处理.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及会计处理问:我公司是北京朝阳区一家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海淀区有施工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在海淀预缴增值税?如果需要预缴,我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2、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综上,你公司在海淀区施工需要在海淀区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增值税一简易计税”,贷记“银行存款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贸易/财会 > 税收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