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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设备、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变化的检查,以及对电、气安全和动火的检查。2、每个项目的消防负责人同时也是消防检查员。同时,消防负责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检查。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4、项目负责人应安排安保组或机电组每季度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或补充。灭火器过期后,不得存放。5、按照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详细记录,不符合项应尽快纠正。6、物业区域内公共区域的电力、设备、线路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场所,及时修复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7、未经许可,擅自拔接管道的,一经发现,予以制止,并出具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强制处罚。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任何热工施工必须经消防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物业管理公司要做好登记和全程监督。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和消防部门,做好消防检查工作Q10、值班人员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的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加大对餐厅、歌厅、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巡逻力度。改变房屋原用途的,责令房屋所有人恢复原批准的用途Q11、秩序维护者应按要求防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