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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文(精选3篇)该协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该协议指的是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事务时常用合同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有限公司(公章)日期:第二篇: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一、共同投资人资料甲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丙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丁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戊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
2、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作为共同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丁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戊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2、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拟发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后的公司承担责任。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创造的利润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
3、出资比例共有。四、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2、所有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具体经营、财务的股东有义务向所有投资人公开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3、共同投资建立的公司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某个投资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余投资人按照协商给予赔偿。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
4、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抵押;(3)更换事务执行人。(4)因故退伙的。五、投资的转让和退出1、需有正当理由,并在其余投资人全体同意方可退出;2.退出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作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3、退出后以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并在3个月之内予以付清。如情况特殊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方可以全体投资人商定的形式返还退伙投资人;退出时距离本协议签署之日未满一年的只返还退出投资人百分之80比
5、例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4、各共同投资人未履行应尽义务的,消极怠慢共同投资的公司事务的,经全体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可按退伙(退出)处理。退出时返还退出投资人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5、各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6、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7.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六、其他权利和义务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发起建立之日起(本协议签署之日)一年内,不得
6、转让、撤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建立公司行为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4、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处理。七、违约责任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八、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
7、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丙方(签字):丁方(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戊方(签字):年月0第三篇: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甲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住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2、甲方以风
8、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其中,甲方出资元整,占出资总额的%o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o3、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指定的银行:(1)公司账号:(2)开户行: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
9、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三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D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
10、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第六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份。甲方(签字):签订地点:年月0乙方(签字):签订地点: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