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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漆化工产品专卖店安全事故应急响应1响应分级I级: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I级:单位级安全事故(1)对企业内的安全和作业人员造成严重威胁,需要调动全部资源进行控制。(2)企业内人员发生伤害,需住院治疗。m级:现场级事故(I)门店内发生火灾但未引起连锁反应,依靠门店内灭火设备器材短时间内能消除危险;(2)事故安全影响限制在门店边界以内,环境影响控制在门店内现场周边地区,但未引起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3)门店内人员发生伤害,不需住院治疗。本单位的应急响应分为三级:I级事故为一级响应;单位级事故为二级响应;现场级事故为三级响应。2响应
2、程序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见下图:3应急结束3.1应急结束的条件确认现场危机已经解除,确认现场的环境不会再次发生危险,由本单位负责人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程序。3.2应急终止程序(1)所有火灾均已扑灭,且没有点燃危险存在;所有泄漏物质均已妥善处理;现场检测、检验,可燃和有毒气体的浓度均已降到安全水平;(2)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3)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通知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4)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现场监测,直到其它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3.3事故上报(1)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如实上报崇州市安监局。(2)保护事故现场。(3)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事故发生及应急处理过程一切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取得相关证据。由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总结评审整改,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崇州市安监局。3.4生产恢复应急结束及应急后续工作完成后,恢复本单位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