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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XXX四川省(区域性)地方原则DBXXX/TXXXXX-XXXX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征求意见稿)XXXX-XX-XX公布XXXX-XX-实行XXXXX前言3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献43术语和定义44总则65分类66分类搜集设施配置77垃圾运送98垃圾处置11附录A(规范性附录)分类标志12附录B(资料性附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应用示例17,A刖百本原则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原则由XXX提出。本原则重要起草单位:XXXXo本原则重要起草人:XXXXo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1范围本原则规定了生活垃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分类、分类搜集设施设置、分类运送设施设置、分
2、类处理设施设置。本原则合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搜集、运送、处置阶段的设施设备标识及设置。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I。但凡注口期的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献。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日勺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GB/T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原则GB/T19095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CJJ2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原则CJJ47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65市容环境卫生术语原则CJJ/T102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原则CJJ205生活垃圾搜集运送技术规程DB51T1553-2023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管理
3、规范DBJ51/T071-2023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搜集点设置原则3术语和定义DBJ51/T071-2023中界定的部分术语和定义和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原则。为了便于使用,如下反复列出了DBJ51/T071-2023中的部分术语和定义。1.1 1生活垃圾在平常生活中或为平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作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1.2可回收物生活垃圾中未污染I内合适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运用H勺废物。1.3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导致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3.4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范围,是指除居民家庭平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厨
4、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3.5厨余垃圾家庭生活饮食中所需用的来源生料及成品(熟食)残存(泊水)和食品加工废料。3.6其他垃圾其他垃圾包括已分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3.7二次分拣由专人或专业设备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再次分拣的过程。DBJ51/T071-2023,2.073.8再生资源搜集点(再生资源回收搜集点)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在住宅区内固定和规范设置H勺再生资源搜集点。3.9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在垃圾分类搜集站(点)至末端处理设施之间所设置的具有压缩功能的生活垃圾中转公共服务设施。3.10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在垃圾分类搜集站(点)至
5、末端处理设施之间所设置的)用于临时中转有害垃圾的搜集设施。4总则4.1 为贯彻有关政策法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增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4.2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城镇规范,坚持布局合理、卫生合用、节能保卫、便于管理,有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环境污染控制。4.3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应遵照“大类粗分、小类细分”原则,同步与区域分类搜集、分类运送、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4.4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设置应考虑区域共享,实现设施的优化配置。4.5 新建、改建建筑物或建设区应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纳入统一规划,共同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4
6、.6 大件垃圾、装潢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的搜集、运送、处置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4.7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应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分类原则及时调整。5分类5.1分类类别生活垃圾总体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详细内容如表1所示。表1生活垃圾类别序号类别包括内容1可回收物重要包拈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四大类。(1)废纸张:重要包括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蛋盒等):(2)废塑料:重要包括PET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等)、硬质塑料瓶(如洗衣液瓶、洗发水瓶、内服药瓶):其他
7、容器类(型料盒、塑料杯、塑料托盘、软桶等):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保鲜膜、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杯盖等)(3)废玻璃:重要包括玻璃瓶(如调味瓶、酒瓶、化妆品)、白炽灯泡、碎玻璃等;废金属:重要包括金属罐(如易拉罐、奶粉罐)、金属盒(如罐头盒)等。2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过期药物、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存液体连同其容器等。表1(续)序号类别包括内容3餐厨垃圾(厨余垃圾)重要包括食品烹调(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剩菜剩饭(米饭、面食、剩菜、汤中残渣);过期食品(腐烂蔬菜、腐烂水果、腐烂肉类鱼虾、过期零食等);其他饮食
8、(瓜果皮核、茶叶渣、瓜子壳、其他坚果壳等)。4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废弃物: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灰土类、砖瓦陶瓷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等。5.2.1分类标志应符合GB/T19095-2023的规定,详见附录A。5.2.2分类搜集容器图例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废电池、废灯管以及带滤水功能的)餐厨垃圾搜集容器参照附录B。5.2.3颜色和字体5.2.3.1标志颜色可回收物采用蓝色,色标为PANToNG647C;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G703C;其他垃圾采用灰色,色标为PANToNG5477C;餐厨
9、垃圾(厨余垃圾)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G562C;当标志粘贴位置底色明显时,标志采用白色,色标为PANTONE7330C。5.2.3,2标志的字体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字体为AriaI粗体,字号比中文名称字号小一号。5.2.4标志使用规定5.2.4.1本原则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根据实际状况选配使用。选用H勺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5.2.4.2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不得在标志内出现其他内容。5. 2.4.3分类搜集容器标志尺寸、位置及使用措施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6. 2.4.4标志应精确并保持清晰和完整。6分
10、类搜集设施配置6.1 基本规定6.1.1 分类搜集设施分为固定式(垃圾房、转运站等)和容器式(垃圾桶、废物箱、果屑箱等),固定式分类搜集设施宜单独设置且应满足其搜集范围内高峰时段生活垃圾投放和暂存的规定。6.1.2 开展垃圾分类搜集的地区,应设置分类搜集设施。分类搜集设施应与分类搜集、运送规定相适应。6.1.3 搜集设施的位置应固定,并满足安全投放和都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的规定。6.1.4 搜集设施设置应综合考虑城镇功能区、建构筑物特点、生活垃圾产量性状、产生源分布、搜集运送方式等原因,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建构筑物形式,应满足密闭化规定。6.1.5 搜集设施应与城镇规划区内其他建构筑物同步设计、同步
11、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外观应与周围建筑风格协调,并融合当地特色。6.2 住宅区7. 2.1应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类搜集容器。6.2.2 应根据人口、服务半径、垃圾日产量等,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不应密集或过疏。详细规定见表2所示。表2住宅区垃圾投放点设置规定房屋类别垃圾投放点分类搜集容器低层、多层宜每150户或每单元设置一处可回收物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50%有害垃圾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30%厨余垃圾应设其他垃圾应设小高层、高层类宜每幢设置一处可回收物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50%有害垃圾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30%厨余垃圾应设其他垃圾应设别望、排屋类宜每4户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应设有害垃圾应
12、设厨余垃圾应设其他垃圾应设6.2.3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搜集容器可根据居住区实际使用状况采用箱、桶等多种形式,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搜集容器应采用专用垃圾桶。6.2.4垃圾投放点口勺设置应遵照便民、防止暴晒雨淋、便于后续分类收运等原则,宜设在住宅区出入通道旁,位置应固定,不可随意移动,不应阻塞安全消防通道。6.2.5垃圾投放点地面应硬化,分类搜集容器摆放整洁,标识朝外。安排专人管理,做到整洁、无存留垃圾和污水,不产生二次污染。6.2.6每个住宅区应单独设置再生资源回收搜集点,位置相对固定,宜选用在住宅区居民集中活动场所,如物业管理处所在地、住宅区花园等。6.2.7再生资源回收搜集点应配置可回收物、
13、有害垃圾两类搜集容器,有条件口勺宜配置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电池、废灯管等专用搜集容器。6.2.8再生资源回收搜集点的地面应硬化处理,安排专人管理,做到整洁、无存留垃圾和污水,不产生二次污染。6.2.9住宅区内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运动场、休闲区等)宜按间隔50m100m配置其他垃圾搜集容器。6.2.10有条件的住宅区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自动回收设备。6.3 机关及企事业单位6. 3.1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应设置四类垃圾搜集容器;办公室走廊和公共区域宜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搜集容器。7. 3.2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学校操场、休闲区等)宜按间
14、隔50m100m配置其他垃圾搜集容器。8. 3.3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应设置有害垃圾搜集点,用于暂存废灯管等。6.4 公共场所6.4.1机场、车站、地铁、图书馆、体育馆、大型广场、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搜集容器。6.4.2都市道路、都市公园应至少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搜集容器,应符合CJJ27的规定。6.4.3公共汽车上落站点、地铁站出入口、步行街出入口宜配置至少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搜集容器。6.4.4集贸市场应在重要出入口配置1个可回收物搜集容器。有条件的可增长配置餐厨垃圾搜集容器。6.4.5食堂H勺就餐区应配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搜集容
15、器,餐厨垃圾搜集容器宜带滤水功能。6.4.6宾馆、餐厅、酒楼等经营性餐饮场所及食堂的厨房作业区应配置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类搜集容器,并应设置废弃食用油脂搜集容器、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装置。6. 4.7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自动回收设备。7垃圾运送6.1 收运车辆6.1.1 分类收运车辆数量和类型应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来回里程等原因配置。6.1.2 分类收运车辆车身应密闭化。6.1.3 分类收运车辆应在车身喷涂与收运垃圾对应的分类标志。6.1.5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应安装电子标签识别器、车载行驶记录仪及装卸记录仪,按主管部门发放的都市生活垃圾准运证和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在规定口勺时间和线路上行驶,并按有关规定提供作业记录信息。6.1.6 集中转运废电池、废灯管等有害垃圾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