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街道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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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横溪街道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圆满完成全区消防安全三年整治任务目标,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风险,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今年持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街道消委办根据全区统一工作部署,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江消委办20228号)文件要求,明确职责任务,部门联合监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瞄准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强化源头管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落实消防安全层级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决制止电动

2、自行车在住宅门厅、楼道以及户内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年内安装不少于10组。通过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二、组织领导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消委办,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企服中心、派出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溪分局、城管办、物管办、安监科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X各相关部门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定期研判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区域、本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

3、项整治工作。三、重点任务及措施以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为主要内容,板块、条线结合开展专项整治。(一)源头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对我街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维修经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重点检查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拼装行为,是否经过3C认证。严查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和修理场所,坚决杜绝拼装改装、超标准更换蓄电池等不合格或非标车辆重新流入使用领域。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应依照相关法

4、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溪分局、企服中心、派出所)(二)常态宣传,筑牢消防安全思想防线。各村(社区入要充分利用群、微信群、数字广播、户外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各村(社区入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讲,在社会单位的明显部位和住宅区的每栋楼单元门厅、电梯,张贴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的提示海报;组织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入户宣传,讲清自行改装电路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已超过使用年限的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告知正确的停放、充电方式,劝阻违规

5、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安监科、派出所、物管办)(三)紧贴民生,推动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建设。推行“满电回家”,按照区安委办江宁区“宁企赋能”普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助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引领作用,督促有条件的单位安装普及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柜),有效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安全充满电回家“,进一步缓解住宅小区充电压力,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城市安全。同时,各村(社区入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推动智能充电装置的建设,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停放充电装置不足、违规停放充电现象严重的老旧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年内各村(社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柜)不

6、少于17组(一组10个充电头,(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安监科、消委办、物管办等)(四)全面排查,坚决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各小区、院落、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员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巡查、劝阻,常态化治理。物管办要负责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指导物业行业管理协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结合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楼宇住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自查自纠,将宣传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当造成停用或损坏、消防

7、车道长期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失信行为予以信用惩戒。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经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派出所、安监科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派出所、消委办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个人和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查处,同时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告知房产部门按照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信用扣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科、消委办、物管办)四、工作时间和步骤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

8、12月底洪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30日前卜各村(社区X相关部门出台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卜各村(社区X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附件1、2、3),对全街住宅小区和高层公共建筑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实行滚动治理,在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实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动态清零,同时疏堵结合,参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的安装。(三)巩固成效阶段(2022年10月30日202

9、2年底卜各村(社区X各单位对前期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街道消委会定期开展督导抽查,对问题严重、反复的提请街道办事处牵头集中督办;对新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进行现场核查,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除隐患。同时,建立由社区网格、派出所、安监科、物管办组成的联合巡查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全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二)严格督导检查。各村(社区X各单位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整治的协调和督查工作,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问题反映集中和事故多发的地区,街

10、道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X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村(社区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运用网格化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各村(社区入相关部门于6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及工作

11、联络表(附件1);各村(社区)自6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月度工作表及明细表(附件2、3);区市场监管局横溪分局自6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月度工作表(附件4);7月、10月底前随表报送工作总结。附件:1、2022年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联络表2、全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一览表3、2022年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柜)安装情况一览表4、2022年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2年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联络表村(社区入部门职责分工姓名职务手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联络员全街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情

12、况一览表序号街道项目性质项目经理手机号是否在公共门厅、电梯等明显部位张贴宣传挂图、海报是否存在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充电行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排查人员姓名排查人员联系方式是/否整改期限是/否整改期限是/否整改期限是/否整改期限1横溪街道陶吴卫生院住宿楼老旧小区刘春兰2横溪街道陶吴粮管所住宿楼零散及其它刘春兰3横溪街道陶吴纺织厂住宿楼老旧小区刘春兰4横溪街道丹阳粮管所住宿楼零散及其它蒋云5横溪街道王家园零散及其它刘春兰6横溪街道陶茂小区老旧小区刘春兰7横溪街道狮子山花苑B区零

13、散及其它陈程8横溪街道玖溪桃花源型非普通住宅张素芳9横溪街道山景新村保障房许家伟10横溪街道润阳小区零散及其它崔国新11横溪街道弘景新寓保障房韩和林12横溪街道许呈新村非普通住宅汪成晨13横溪街道七仙小区零散及其它崔国新14横溪街道丹阳政府老住宿楼老旧小区崔国新15横溪街道丹阳中学住宿楼老旧小区崔国新16横溪街道丹阳小学住宿楼老旧小区崔国新17横溪街道丹阳信用社住宿楼老旧小区崔国新18横溪街道丹阳税务所住宿楼老旧小区崔国新19横溪街道陶吴财政所住宿楼老旧小区刘春兰20横溪街道金宁花园零散及其它刘春兰21横溪街道陶吴邮电局住宿楼老旧小区刘春兰22横溪街道桃红中学住宿楼老旧小区刘春兰23横溪街道万福龙机械厂住宿楼老旧小区刘春兰24横溪街道横溪粮管所住宿楼零散及其它余永健25横溪街道丹阳电信住宿楼老旧小区崔国新26横溪街道丹阳医院住宿楼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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