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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响应机制2.1地震灾害分级2.2分级响应3、组织体系3.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3.2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3.3 镇(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4、监测报告与预报预防4.1 监测预报4.2 预防措施4.3 宣传、培训与演练5、应急响应5.1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5.2 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5.3 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6、恢复重建7、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7. 1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响应7.2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7.3 邻近区域地震应急响应8、应急保障8. 1资金与物资8
2、.2 救援队伍8.3 避难场所8.4 基础设施9、附则9. 1奖励与责任9.2 预案管理与更新9.3 监督检查9.4 以上、以下的含义9.5 预案解释9.6 预窠实施1、总则1. 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XX省防震减灾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地震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地震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1.3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包括邻市(区)交界附近发生地震灾害及事件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市、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应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2、响应机制2. 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别对应I级、11级、In级、IV级响应。2. 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市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
4、上的地震灾害。当我市行政区域及毗邻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1.2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我市行政区域及毗邻地区发生5.O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2. 1.3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我市行政区域及毗邻地区发生4.O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2. 1.4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我市行政区域及毗邻地区发生4.
5、O级以下强有感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2. 2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n级和IV级。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或11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XX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11I级响应。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根据需要,报请XX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V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的镇(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地震应急响应启
6、动后,可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和震情、灾情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3、组织体系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市防震减灾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震情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等工作,协助开展应急准备、震后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市内发生地震灾情时,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即自动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承担指挥部所赋予的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市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和镇(区、街道)抗
7、震救灾指挥机构等组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地震应急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并服从当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3.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3. 1.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和人武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XX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XX海关、市气象局、XX供电公司、电信XX分公
8、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武警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市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后,联席会议联络员即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人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应急局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3. 1.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受灾地区政府进行抢险救灾;请求XX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请求派遣XX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9、;派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必要时提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将震情、灾情向XX市人民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重大事项;执行XX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它任务。4. 1.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发布会,审核有关新闻稿件,开展抗震救灾宣传活动;起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
10、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4.4.4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关的工作组和专家组,各工作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工作组工作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分工见附件。4.4.5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根据抗震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组建,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地震应急专家由公安、消防救援、武警、住建、资源规划、交运、水务、卫健、生态环境、通信、电力、地震、气象等行业及高校从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相关科研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决策技术咨询;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紧急处置措施建议;受指挥部委托
11、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参加生命紧急救援和工程抢修抢险应急处置。3. 2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发生地震灾害后,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现场总指挥一般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现场副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人武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灾区所在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震区镇(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调动
12、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震情监测预报、灾情评估、抢险修复、物资供应、灾民安置、通讯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的工作。3.3镇(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镇(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是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设立的本地区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本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的先期
13、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善后和灾后重建等工作。4、监测报告与预报预防4. 1监测预报市住建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对地震活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全市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省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2预防措施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督促预报区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1)市住建局加强震情监视以及地震前兆、宏观异常核实,随时报告震情变化。(2)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地震灾害预防工作。(3)检查预报区内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14、,提出有重点地加强各类建(构)筑物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的震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4)检查、督导预报区内的生命线工程设施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筑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应急抢修抢险与救援准备。(5)各级各类应急与救援队伍进入应急救援待命状态,做好随时开赴地震灾区开展应急救援和抢修抢险的准备。(6)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和抗震救灾资金准备情况。(7)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组织实施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准备;依据震情的严重性、紧迫程度和危险区域,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群众避震疏散,要求学校临时停课。人武部协调组织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协助当地政府深入预报区,动员
15、群众避震疏散。(8)适时向社会发布预报信息,回答社会公众咨询。(9)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宣传教育活动。(IO)加强社会舆情收集与分析,平息地震谣传、误传,维护社会安定。4.3宣传、培训与演练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学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推动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等建设,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会同当地同级军事机关开展军地联合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业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5、应急响应5.1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5.1.1 先期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应立即按照本级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先期组织指挥辖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