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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机械制造技改项目建设单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机械制造技改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安徽省高新二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工业园29号厂房地理坐标(118度21分O.度7秒,31度15分54.06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改建0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
2、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芜湖市弋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8环保投资占比()1.8施工工期7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n?)1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3、意见的复函(环监管20042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工业园29号厂房,根据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本项目未被列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因此,建设项目与区域规划相符,与用地性质相符。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芜湖市城南马塘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九华南路、西到漳河入江口、北起峨山路、南抵市区与芜湖县的交界
4、线,规划用地面积为10平方公里。形成了以高新技术开发为主导产业的光电工业、新材料工业、汽车配件中心、综合加工等产业群。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工业园29号厂房,属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不在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严格控制进入类及禁止进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表本项目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按照循环经济的思想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树立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理念。根据高新区功能布局,引导和控制产业发展,做好入区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高新区的生态保护和可
5、持续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高新区内严格控制进入类及禁止进入类项目。相符2高新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应尽快与市有关部门协商,科学合理地调整规划中的城南污水处理厂地点;抓紧高新区内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污水处理工艺应考虑区内工业项目特征污染物处理和脱氮除磷的要求,污水处理厂(站)废水废气、污泥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同时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站)进水水质的监控,高浓度废水应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高新区污芜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正常运行,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芜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相符水处理厂(站)。
6、待城南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正常运行后,高新区出水达到接管标准即可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3尽早实施高新区集中供热,逐步消除分散的中、低架大气污染源。推行使用清洁能源,调整工业区的能源结构。入区建设项目应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所有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报告书提出的高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通过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等措施,实现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本项目喷漆、晾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OOl排气筒排放相符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处置高新区的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必须及时运往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
7、烧热电厂焚烧,做到无害化处理。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统一处理、处置途径。本项目新增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单位处理,新增的危废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相符5加强企业固定源噪声控制,确保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可使噪声排放达标。相符6建立高新区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排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环境管理档案,建立高新区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相符7对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要求的入区建设项目,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规定、可以简化单项工程的环境
8、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相符8高新区内的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本项目正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3、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条款要求,本项目不在现行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不在鼓励建设项目之列,视为允许类项目,符合
9、国家的产业政策。对照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安徽省规定的鼓励类、淘汰类之列,应视为允许类之列;该项目已经于2023年6月15日获得了芜湖市弋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安徽省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4、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相符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相符性文件内容具体要求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10、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
11、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O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距离长江3.7km、漳河0.53km。位于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以内。但拟建项目不是重化工项目,建成后将按照环保有关要求进行生产,环保能够确保达标,符合要求。5、
12、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简称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表13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
13、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工业园29号厂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
14、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政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2年芜湖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符合要求。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15、,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能源由市政电网提供,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限。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D本项目属于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属于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准入产业,不属于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年本)项目。2)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长江办201918号)中项目。符合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展育单指南(试行)的相符性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