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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区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责任清单一、总林长、副总林长(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本行政区域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森林采伐限额执行等指标,明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二)组织制定规划。组织制定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三)部署重点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总林长会议,听取林长制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四)协调解决问题。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森林灾害防控和林业行政执法。(五)开展督促指导
2、。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林长实施总督导,对同级和下一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六)组织绩效评价。组织对本级并指导下一级总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七)推动整改落实。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及时督导整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林长(一)提出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提出目标任务。(二)制定规划计划。组织制定责任区域森
3、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三)落实重点任务。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制定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重点任务。县级林长年度任务,于每年3月20日前报市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四)开展巡林巡查。市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防火期至少1次;县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巡查每年不少于4次,防火期不少于2次;乡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巡查每年不少于8次,防火期不少于4次。(五)解决难点问题。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灾害预警防控、执法监管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林长制办公室(一)统筹协调。加强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和同级林长制责任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
4、成工作合力。(二)组织实施。承担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林长巡查组织实施工作。(三)督促落实。做好总林长会议、林长会议的筹备、贯彻落实和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工作。(四)会务组织。每年组织召开至少1次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及时沟通、全面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五)请示报告。负责向总林长、林长请示报告有关事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县级林长制年度工作总结每年11月20日前报市林长制办公室。四、市林长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湿地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
5、,对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以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教育。市科技局负责支持开展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发展保护的科学研究与推广。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市司法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市级所需经费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采煤塌陷地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协助制定森林、湿地的保护发展规划,协助推进退耕还林还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
6、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园林绿化和绿地管理保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路域范围内绿化工作,加强通往或穿越林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河流、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绿化工作,配合做好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用水调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和相关设施,加强生态旅游公益宣传,推动生态旅游发展。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市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重大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林地征占用许可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制定林产品相关生产标准。市林业局承担市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森林、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国土绿化以及森林、湿地等资源保护监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协调推进退耕还果还林等工作。市气象局负责为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提供气象信息。市大数据局负责做好数字林业、智慧林业建设方案审核,支持开展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