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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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填报单位:开江县人民政府填报日期:2020年7月15日序号证明事项设定依据清理建议(取消/保留)理由备注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2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第七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

2、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保留法律设定2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3、保留法律设定3申请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地方性法规: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8号)保留法规设定4申请减免学前保教费地方性法规: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川财教(2011)224号)保留法规设定5申请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保留文件设定6申请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

4、10号)保留文件设定7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7)121号)第十

5、三条学校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按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在建工程转固手续。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学校不得投入使用。保留法律设定8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

6、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7)121号)第十三条学校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按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在建工程转固手续。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学校不得投入使用。保留法律设定9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登记投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42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放宽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支持市场主体以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31号保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快捷办理营业执照,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其中,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建议取消O项,保留4项;法规设定证明事项建议取消O项,保留2项;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建议取消O项,保留O项;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建议取消O项,保留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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