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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县人民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共体的性质:本“医疗服务共同体”是县、乡、村一体化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实现2020年“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的医改目标。第二条医共体组建的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帮扶、共同发展。第三条医共体组建的目标: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第四条医共体的运行规则:医共体
2、总部设在*县人民医院,以县人民医院为核心,依托其技术、人才和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共同发展。第二章医共体成员和名称第五条医共体的成员单位:以县人民医院为医共体的牵头单位,*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第六条医共体的名称:*县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第三章医共体的组织机构第七条组织机构:医共体采取理事会组织结构,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理事会在县级医院下设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立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等职位。理事长由县级医院的院长
3、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原则上由县级医院副院长和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由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遴选部分管理、业务专家担任。第九条理事会内组织设立。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医共体运行中本院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县级医院成立专门机构(35人组成),合理分工,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医共体工作院长负责制,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第四章医共体理事会的主要职责第一节总体职责第十条制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第十一条制定并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第十二条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功能;第十三条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
4、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第十四条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第十五条修改章程。第十六条决定医共体其它有关事项。第二节成员单位职责第十七条县级医院:负责联合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科室)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临床会诊和远程会诊等工作细则。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承担
5、对医共体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接受基层医院上转病人,并及时处置。负责组织医共体日常工作例会、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第十八条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接受县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负责向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下达基本公卫服务任务,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第五章医共体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医共体成员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共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第二十条医共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第一款医共体成员以独立法人资格自主运营、自主管理。第二款医共体成员在获得医共体理事会授权的范围
6、内以医共名义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第三款在医共体内共享资源。第四款医共体成员单位可增挂“*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协作单位”的牌子。第五款对医共体的工作进行监督。第六款医共体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一条医共体成员履行下列义务:第一款医共体成员执行医共体理事会的决议,服从医共体理事会的管理。第二款维护医共体的声誉和利益。第三款医共体成员之间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第四款团结合作,顾全大局,加强沟通。第五款医共体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医共体内任务第二十二条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根据县级医院的优势特点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基础条件、业务特点和群众需要,县级医院与基层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
7、、一对多的对口帮扶关系,建立派驻医师驻点、科室托管、单病例会诊、远程会诊等多种帮扶机制,实质性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效率。第二十三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建立会诊、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贝限第二十四条建立业务指导机制。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由县级医院通过专项讲座、查房、临床带教等形式对基层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
8、根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关系,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科室负责人机制。由县级医院安排相对固定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查房、出诊、带教和会诊。建立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县级医院有计划地、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增强基层医疗机构自身造血功能。第二十五条探索建立区域信息联网机制。以电子病历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系统、检验检查系统、医院和村卫生室管理系统、远程诊断系统等现代信息性技
9、术为基础,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进行改造创新,全面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县域协同医疗共享信息平台。第二十六条建立医师执业多地点机制。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第二十七条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以建设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为手段,将医共体内上下级多家医院构成一个“医疗网络,慢性病患者的医学影像信息可以获得传输和共享,使得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够得到县级医院专家的诊断。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在医共体内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康管理服务
10、模式。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提供健康状况信息,进行健康状况评估预测,县级医院设计健康指导方案并进行评价。县内居民在县级医院就诊时的检查、报告、用药和住院信息,均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阅。推进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与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涵盖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的一揽子疾病管理计划。第七章医共体内监督问责第一节问责制第二十九条明确问责对象:“医共体”成员单位均为问责对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卫生局、县社保局关于城乡居民医疗报销相关要求以及医共体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同时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对违反规定造成基金安全受到损害者,将追究
11、一定责任。第三十条明确岗位职责:医共体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管理组织,制定并明确县、乡、村医疗部门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第三十一条明确责任目标: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依据“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实现2020年“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的医改目标。制定相关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顺利实施,按期完成。第二节医共体内监管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并报县卫计委批准后生效,县级医院与各成员单位依据章程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并报县卫计委审核、备案。第三十三条医共体接受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监事会监督管理,提请调处纠纷。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改。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