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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招聘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引进和招聘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我校任教,使我校教师队伍做到结构合理,整体优化,特对我校引进和招聘教师工作作出如下规定: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市、县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我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按照注重质量,改善结构,规范有序,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本科以上毕业生和骨干教师,逐步建立一支适应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二、招聘原则及条件1、坚持在学校编制、岗位空额内进人的原则,有计划地招聘高校毕业生和引进中青年骨干教
2、师到本校任教。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和引进中青年骨干教师。3、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以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毕业生为主,严格控制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对因改善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或某些紧缺学科专业,可适当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4、坚持注重质量、素质优先的原则,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5、引进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条件是:学历:要求师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高,年龄35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对破格引进的拔尖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5岁。三、组织领导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人事干部任副组长,其
3、它相关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日常事务,人事干部兼办公室主任。四、招聘教师的办法和程序1、十月申报需求。学校根据编制和设岗需求实际情况(以镇教育办制定的下年度招生计划及本校教师减员情况为依据),拟定招聘教师的人数及科目,并在月中报镇组织办和市人事局审核。2、十一月发布信息。下旬发布招聘人才信息并在网上公布。将拟接收毕业生和教师的专业、数量、条件、报名时间等信息在网上发布或到省、市人才供需招聘会现场招聘。3、十二月资格审查。人事领导对报名应聘毕业生和教师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审查筛选后向领导小组汇报,经研究同意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不得少于1:10的比例。4、十二月业务考核。业务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能力和教案编写能力。统一安排应聘人员到学校进行专业考试和借班上课,由业务考核组对应聘人员上课、编写教案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比例约为:1:3)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5、录用办法:凡参加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均必须参加校和市组织业务考核、综合考查。学校把在市统一考核中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上报镇考核小组,由镇考核小组安排面试考核,综合评价,确定最终招聘人选。对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予以录用。签定录用协议书,上报市教育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