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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堰市2010至2011学年度学生保险承保方案十堰市学生保险(2010-2011学年度)承保方案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十堰市营业部十堰市学生保险承保方案为使学生保险产品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进行科学对接,有效地保护学生利益,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十堰市营业部会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依据国家保险法规和公司保险条款,修订并调整了2010-2011学年度学生保险承保方案。具体如下:一、学生险承保方案(一)投保范围在依法开办的学校或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的全日制大、中、小学的学
2、生和3周岁以上(含3周岁)的幼儿,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承保公司投保。(二)投保险种主险: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附加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儿童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国寿附加学生儿童重大疾病保险(A款)(三)保费及保险金额保险费组合险种保额(元)50元疾病或意外身故10000意外残疾或烧伤10000意外医疗6000重大疾病30000合计56000(四)保险期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五)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承保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金额100OO元: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疾病身故,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100oO元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意外残疾和烧伤保险金额10000元:(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承保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10000元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承保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承保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烧伤,并因该意外烧伤导致W度烧伤,承保公司根据意外
4、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10000元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承保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3、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新农合、医保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承保公司在扣除其它途径己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I(M)元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8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支付金额6000元。4、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0元:被
5、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三十日后(按照承保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内不受上述三十日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县级以上专科医院医生明确诊断(如有异议的须经市级以上专科医院医生复诊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指十五种重大疾病之一,承保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30000元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受三十日的限制。(六)重大疾病释义重大疾病: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保险条款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十五种。重大疾病的名称如下:1、恶性肿瘤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3、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4、急性或亚
6、急性重症肝炎5、良性脑肿瘤6、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7、深度昏迷8、双耳失聪9、双目失明10、瘫痪11、严重脑损伤12、严重In度烧伤1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4、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15、脊髓灰质炎(七)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类别烧伤深度及烧伤面积给付比例被保险人年龄在十二岁以上In度烧伤面积在2%(不含)-10%(含)之间的烧伤10%HI度烧伤面积在10%(不含)20%(含)之间的烧伤60%III度烧伤面积在20%(不含)以上的烧伤100%被保险人年龄在十二岁(含)以下HI度烧伤面积在2%(不含)-5%(含)之间的烧伤10%山度烧伤面积在5%(不含)10%(含)
7、之间的烧伤60%m度烧伤面积在o%(不含)以上的烧伤100%(八)残疾保险金给付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等级项目残疾程度给付比例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第一级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100%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9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第二级
8、10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75%十手指缺失的(注6)11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12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第三级13完全丧失的50%14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15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十足趾缺失的(注9)16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17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8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第四级19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30%20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的21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0)22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23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
9、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第五级24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20%25两手拇指缺失的26足五趾缺失的27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的(注11)28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29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12)30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31第六级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15%32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33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第七级34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10%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注13)丧失的(九)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意外残疾或者烧伤及意外伤
10、害医疗的,承保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农合、居民医保)规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六、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
11、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七、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九、被保险人的遗传性、先天性疾病、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二、学生险理赔事项(一)理赔注意事项1、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在48小时内向承保公司报案,如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日。2、由经纪公司工作人员主送的案件,如因学生家长外出打工,不能提供家长身份证或相应证明的,由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出
12、具身份证件,并签字负责,承保公司据证理赔。3、因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施行钢钉固定手术的,之后去除钢钉视为意外伤害的后续治疗,依据条款进入正常理赔。4、发票的处理:被保险人因投保其它商业保险索去发票原件,承保公司允许发票复印件进入理赔档案,但发票复印件应由原报销单位加盖公章,注明已赔金额。5、被保险人意外住院的床位费、治疗费检验费、器材费、处置费等根据治疗需要,全额进入保险理赔理算程序。6、学生险医疗用药参照当地社保医疗用药目录执行,但承保公司应将药品目录公开,并在理赔计算书中,明确告诉被保险人。7、校责险与学生险理赔原则:校方责任险和学生险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不相同,在理赔上除医疗费外其他费用不
13、适用于补偿原则。(二)理赔所需资料1、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参保凭证;(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7)承保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2、申请残疾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参保凭证;(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承保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
14、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承保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3、申请烧伤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参保凭证;(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承保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烧伤程度的资料或身体烧伤程度鉴定书;(4)承保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4、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时,所需证明和资料为:(1)参保凭证;(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新农合、城镇医保指定的医院或承保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原始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及病历等相关资料,对于已经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费用结算证明;(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5)承保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5、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所需证明和资料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