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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乙方(承租方):XXXXX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位于在的房屋(建筑面积XxXXm计租面积XXXitf)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该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二、乙方承租该房屋的用途为(口住宅口商业),乙方保证按该用途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三、甲乙双方议定租赁期限ElXXXXXX年XXX月XXX日至XxXX年XXX月XX日止。该房屋月租金为XXXXXX元(大写:XXXXXXXX整)。四、租金按(月口季口半年口年)结算,乙方应在每个结
2、算周期开始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本结算周期的房屋租金。超过约定的期限未缴纳租金的视为违约,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项处理。乙方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支付房屋租金:1、PoS机刷卡支付。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24楼2406室)。2、转账支付。收款单位: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后子门支行转账账号:51050142623900000228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有效票据作为收款凭证。五、租赁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同时一并付给甲方租赁保证金XXXxXX元(不计利息),作为乙方遵守本合同项下之条款的履约保证。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
3、方无违约行为、无费用未缴清或已获解决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保证金。如乙方有未缴纳费用或应赔偿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六、甲方保证有权出租管理上述房屋。七、维修养护责任1、因乙方使用、保管不当或第三人原因而损坏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在维修过程当中不得损害房屋其他的设施设备、破坏房屋的内部结构。2、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包括房屋附属的开关、门窗、插座、水龙头、卫浴等日常使用的以及二次装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甲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
4、安全事故及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侵权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八、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使用要求。2、房屋产权人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出售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书面向甲方表明是否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预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房屋用途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招租方案从事禁止性经营活动。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对租赁的房屋(场所)依法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造,增设
5、他物,但装修或改造方案应征得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装修或改造方案涉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变更的,还应当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房屋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出资。4、乙方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5、乙方应允许并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修。6、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将房屋腾空后并交还给甲方。7、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承租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如乙方使用房屋的行为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乙方在为相关使用行为前,
6、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并交甲方备案。8、乙方禁止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或允许他人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毒品等。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腾退房屋时,不得以该类经营风险为由拒绝腾退或要求甲方延缓腾退时限,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第1项约定进行处理。十、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与使用承租房屋相关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光纤宽带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使用承租房屋有关但本合同未列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向相关单位缴交上述费用,并承担逾期缴交的责任。若乙方利用该房屋地址办理相关证件的,乙方
7、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毕相关证件地址变更或注销手续(即不再以该房屋地址为相关文件的地址)。如乙方未按时办理完毕相关证件地址变更或注销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年租金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履行本条第一款所列举义务前,甲方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的。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逾期3个月未缴纳租金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7、故意损坏
8、承租房屋的。8、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的。十二、如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非乙方的原因根本损坏而不能再正常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因建设需要拆迁、征收或改建该房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拆迁所产生的补偿/赔偿等归甲方所有,若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租金据实结算,合同解除后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项处理。十四、合同终止: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合同依法解除。3、租赁期满的。4、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十五、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租金2%。的标准向甲
9、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腾退房屋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金额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无法定或约定条件,任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六、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七、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因房屋租赁行为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十八、其它约定事项:1、当出现合同终止或解除等乙方不具备继续承租房屋的情形后7日内,乙方应
10、腾退房屋交还给甲方。逾期1日,按日租金的双倍给付房屋占用使用费;逾期10日以上的(含10日),甲方有权与受委托管理单位一同进入承租房屋,对房屋内乙方的家具家电及日常生活用品进行登记,并将其存入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到该地点自行领取,并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逾期未领取的,甲方有权作无主物品处置。2、无论因何种原因,本合同终止的,乙方应按房屋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如经甲方同意不作恢复的,不能拆除的添附物(以不损坏房屋为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补偿任何装修费用。3、甲方根据本合同项下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相关事宜,乙方应当主动签收相关通知及文件,不得拒签
11、;甲方按本合同承租的房屋地址以挂号信方式寄出相关通知及文件48小时后或甲方将相关通知及文件张贴在本合同承租的房屋门上,视为甲方已送达到。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化。4、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需继续租赁本房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议定书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二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乙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86279787、86279424营业执照号:维修电话:86279017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