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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论文思修论文1一、中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现状(一)在教学方式重讲授轻实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十分封闭,以教材为本的本本主义比较严重,只讲“满堂灌”教材的理论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练习和案例教学。当下我国许多中职学习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整齐划一的国家教学标准,坚持大而全高不可攀的大道理理论知识的教学内容,忽视给以中职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对道德的感悟和法律知识的运用培养。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抽象的道德观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就为了其所谓的培养学习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思维。(二)在教学评价上重期末考分轻平时学习在这以期末考分一考论英雄的课程学习评
2、价的模式下,学生们平时不认真学习,在课堂上,玩手机、呼呼睡、“开小会二甚至,课堂中途翘课,大部分不逃课是为了期末成绩而被迫满勤。学生为了取得期末考试好成绩,往往在临近期末死记硬背老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的含义、特点、内容、重点条文,学生对课堂讲授的知识不知所以然,不能真正掌握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如,学生学习公司法,却不知道公司的具体表现、公司的运行、公司的组织机构等等。(三)在教师知识结构上重理论轻实战中职学校的教师大多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研究生中招聘,他们直接从校园中来到校园中去,没有太多的实战经验,他们的知识结构清一色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在其知识结构中所占比重少之甚少。思想
3、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实践性很强,需要教师对学生面对学习生活中出现不同问题进行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断延伸自身的知识点,不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知识的实用性;要求教师具备观察、发现、应对、灵活应对学生不断面对的生活困惑、道德事件能力。这种知识结构往往表现为:教师思想观念陈旧、教学方式老套、行为方式机械等等。二、改进中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建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一)创新教学方式教学方式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要素,是在不断更新的要素。教师要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4、,不仅需要扎实的两基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也需要善于创新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硬本领。一是运用启发式教学。该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旨在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引导学生树立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认识和分析现实中存在的法律现象和道德事件。启发式教学正迎合这种需要,可以调动学生参与道德实践和法律教学的主动性,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道德事件和法律问题。利用这一教学方法,要做到教学内容、教学目的与学生的思想实际有相契合,做到启而有发,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运用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是一种广为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应注意案例选择要恰当、典型和实用。挑选与学生的生活实际、与学生的专业特点和未来就
5、业紧密相关的、学生比较关注且在社会上反响强类的某个社会事件。三是运用讨论式教学。对教抽象的教学内容、争议较大的问题和现象可采取此种教学方式。操作如下:由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提出讨论的问题,在学生查询学习书籍和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课堂上组织主题发言,通过交互式争论,形成结论,以此达到掌握理论知识教学目的。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独立思考,很好地实现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达到“知其所以然”的境界。(二)变革考核模式课程学习效果考核不能简单地以最后的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应综合作业、出勤、平时课堂表现对整个课程学习过程来考核,甚至将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等的表现纳入考核中,将静态考核变成动态考核,将单一
6、考核向多元化考核转变,以提高该教课程的实效性。(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要不断地夯的政治素养,提高道德修养,拓宽知识面、强化较强的实践能力以及灵活掌握授课艺术。因为过硬的政治、思想道德素养,是展现教师教学魅力的核心,能感染学生、引导学生,获取学生的尊重和信服。这对于一名两基课程的教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渊博的理论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是教师教学能力的核心,教师能晓之以理,以理说服、以事实说服、引导学生。当然,高超的教学艺术是教师职业素质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优化教师素质。实现教师的素质提高,不能仅仅依靠教师自身的努力,更需要教育等部门的支持,为教
7、师提供再学习再教育的平台,为教师提供成分的学习时间,为教师继续深造提高更多的机会,为教师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思修论文2一、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集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教学相长至关重要。一方面作为教学过程主体的教师应加强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说服力、感染力,提高育人实效;另一方面,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又必须注意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特点,掌握正确的修养方法,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培养良好的道德
8、意志和行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具有综合性。应坚持课内教学和课外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进行学习,寓教于课堂讲授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之中,充分体现教育方法、途径的综合性特点。尤其要重视社会参与性,要开辟多种渠道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参加社会调查、服务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学习先进人物的优良品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能力。在教学中还要充分利用影视资料、多媒体等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使用图、文、声三维传递信息,使教学更加快捷方便,直观真切,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在过去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在
9、重视课堂讲授的艺术性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在坚持课内教学与课外教育结合、课堂讲授与第二课堂结合,落实教学的实践环节等方面却显薄弱。因此,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二、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含义“methodos”,其意为“某种事物的引申“某种事物的内在逻辑与结构的追踪什么是方法?概括地说,方法是指向特定目标、受特定内容制约的有结构的规则体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所采用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称之为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的总
10、称。具体讲,教学方法是指向特定课程与教学目标、受特定课程内容制约、为师生所共同遵循的教与学的操作规范和步骤,它是引导、调节教学过程的规范体系。教学方法在完成教学内容,达到教学目标之间起着中介桥梁作用。教学内容能否完成,教学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方法的设计与选择。教学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增长和更新越来越快的今天,为了把越来越多的知识传授给下一代,就需要有现代化的、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一个体系,具有层次性。首先是一般方法,即哲学方法;其二是普通教学法,适用于各科教学的通用方法;其三是各种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1、课教学法就属于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是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对社会道德现象和自己与他人的道德行为进行分析、判断、体验、评价、对照、内省,帮助学生形成道德动机,促使学生的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进而形成良好品德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的一个大类,既是辅助课堂讲授的重要方法,又是延伸课堂教学、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修养的重要方法。三、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教育学依据教学方法受特定的课程内容的制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实施实践教学法是由该课
12、的课程特点、教学内容与目的决定的。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早在1916年出版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中就深刻地指出:方法与教材是统一的一一方法总是特定教材的方法,教材总是方法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体现教学的启发性原则。启发性教学原则是任何教学方法都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它应该贯穿于各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中运用实践教学法,要求教师超越传统注入式教学的“主一客体”对立的狭义认识论框架,克服单一的教师主体观的缺陷,树立“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的主体互动观念,将教师和学生置于教学活动中平等的主体交往的地位,注重学生主体的主动性发挥,建立相互尊重、理解的
13、新型师生关系和融洽的教学心理环境等等都体现了教学的启发性这一原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学理念。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引发了一场教育教学思想的革命,推崇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确立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即教育教学应培养全体学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新人,同时充分满足学生自身发展需要,同时实现教育的两种功能一一满足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时,“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表现为教师创设的道德实践情景必须针对学生实际,要不断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找准学生关注的热点,存在的
14、疑点、难点,把教学要求与学生需要结合起来,为学生发展服务。在实践教学中,教师要把自主权还给学生,引导学生将理论用于实践。使学生由“知识容器”变成追求真知、道德和情操的能动主体,学生不只是做笔记、死记硬背,而必须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作出判断,形成观点,在这一系列主动行为中,学生逐步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向主动寻求知识。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时,“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还体现在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高度评价,对学生独立思考与自我教育能力的根本信任。结构主义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杰罗姆S布鲁纳(JeromeSeymoUrBrUner)反复强调,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客体,而且是认识的
15、主体,因而教育者最好不要把学生当成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因为任何人不论是认识一个图式还是掌握一个概念,不论是解决一个疑难问题或是发明创造一个东西,都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在他看来,人的认识过程正是通过主动地把进入感官的事物进行选择、转换、储存和应用,才得以向环境学习、适应及至改造环境的,因此他强调教师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地探究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还体现“贴近生活、回归生活”的现代德育走向。当前各国思想道德教育发展的共同走向是贴近生活,回归生活,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将学生带进现实世界,激励学生努力去交往、创造、劳动;激励学生去生活、体验、经历,敢于开拓生活视野和生活内涵,在追求美好
16、生活中提升自己的生活境界,获得个人德行的完美。学生的生活领域很广泛,面临的生活问题很丰富,也很具体。学习是在校大学生的社会义务,但学生中普遍存在学习目标模糊、学习动力不足、学习坚持性不够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运用实践教学法可以帮助、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并将之具体化、层次化。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也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引导。参与、体验、评价课堂内外的“真实的道德情景,启发和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控制的积极性,挖掘自我教育的心理潜能,把自我意识的发展转化为自我教育的条件,完成学生个人品德的内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还体现了道德教育的整体性原则、渗透性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思修论文3一、思想道德修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中,界定了国家、社会、公民的构成内容和层次,三个层次各有不同,但都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