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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志愿活动安全责任声明书本人,自愿参加广州蓝天救援协会组织的学习演练及志愿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本人清楚知悉上述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热心公益人的义务工作,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而组织的非营利性活动。本人自愿参加活动,自愿承担各类风险,并本着对自身负责的精神,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充分的风险意识,清楚知悉活动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若本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或不满18岁,本人承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活动,相关安全责任由本人的监护人承担并负责。二、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
2、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三、本人承诺自身身体健康,无任何隐疾、旧患、突发疾病或不适合参加活动的其他健康问题,如遗传病、心脏病、传染病等。若因本人未如实告知身体有疾病的情况下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四、本人承诺在活动期间加强自我管理,加强安全观念,不以活动的组织者名义参与任何损害志愿者声誉、组织者名誉的行为及活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五、本人承诺在活动期间,服从各项工作安排及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六、本人承诺积极主动自行购买参与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不可预知的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和自行承担后果,活动中其他人员及组织者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七、
3、本人承诺在活动中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八、本人承诺出行活动的车辆、设备等均属于本人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本人自行承担。九、本人承诺活动的召集人、组织者、协会、理事会等对本人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十、活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车祸、坍塌、地震、泥石流等自然或人为灾害引发的意外状况,由本人自行负责。本人对志愿活动的参与是完全自愿的,参与活动前对本声明书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本声明书自本人签名后生效。本声明书内容对本人参加的所有广州蓝天救援协会的活动均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