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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常态化开展“先锋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各级党组织、各级团组织:为持续巩固拓展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成果,深化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员青年生力军突击队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集团党委年度党建工作部署,现就常态化开展“先锋行动”专项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生产经营业绩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深入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以党员、团员青年创先争优为目标,以党员、团员青年为主体,开展“先锋行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青年生力军作用。
2、二、目标任务各级党组织、各级团组织要以党员示范岗为“点”、党员责任区为“面”、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线”,形成“点、面、线”有机结合的整体性创建格局,在关键岗位、重点区域、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中激发党员、团员青年活力,凸显党员、团员青年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奋斗,在企业改革发展、资产盘活、销售去化、攻克企业发展难题等各项“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广泛开展“先锋行动”专项行动,为推动打造发展示范新标杆、实现XX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和主力军作用。四、实施程序(一)启动阶段(每年4月)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创建活动,各级党组织
3、、团组织对创建项目要进行合理搭配,同一种类创建项目数量不限,但应以“能创则创”为原则,力求创建工作覆盖全员,凝聚广大党员、团员青年在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建功成才。(一)创建实施阶段(每年4月-11月)1.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员示范岗是党员个人示范岗,以一人一岗为单元创建,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3。岗位要有对外性、展示性、功能性等特点,能够在该岗位上体现工作进步和工作成绩,受到员工群众认可,产生良好影响力。各级党支部根据创建条件,和党员个人素质能力,精心挑选、确定一批工作岗位,作为创建党员示范岗的计划对象,制定岗位争创目标和要求,着手实施创建,各党支部要对拟创建的党员示范岗进行定期检查、
4、指导,及时评估党员履岗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加以改进。2 .党员责任区创建: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按照工作区域、周围群众数、工作任务量和职务层级进行划分。要根据党员不同的工作岗位、个人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设岗定责,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党员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在责任区内,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教育、影响、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责任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生产经营、创先争优、廉政建设、培养联系、组织分配的工作等。各党支部可结合业务特点,按照党员所在的部门为基本区域
5、进行划分,也可以创新形式,进行区域联合,形成覆盖面更大的党员责任区。3 .党员先锋队创建:各党支部根据中心工作及形势发展需要,确定党员先锋队的工作目标。目标可以是某一重大任务、某类重点工作、某一具体生产指标,所确定目标应具有“急难险重”特点。组建形式主要有生产型、服务型、管理型等,成员要求党员人数不少于3人,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0%。党员先锋队的负责人一般应由业务负责人担当,核心成员应有作风顽强、勤奋实干、团结互助的基本素质。党员先锋队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活动,由所在党支部发起,党员先锋队具体实施。活动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保障质量安全生产方面,使生产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产值、效益、
6、成本等达标,现场规范,无违章作业等;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积极推广先进工艺、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三是围绕生产经营工作难点,开展提质增效等活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四是围绕生产任务,开展各类竞赛,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超额或提前完成生产任务。4 .青年突击队创建:各党支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要求,带领各级团组织根据活动内容,结合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岗位能手选树以及创新创效大赛等工作,围绕企业“急难险重新”任务,积极组建企业管理型、项目攻坚型、安全生产型、科技攻关型、保障服务型等青年突击队,每支突击队的人数应不少于5名,35周岁(含)以下青年应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平
7、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队长必须是业务骨干,政治思想好,政治素质好,技术过硬,年龄最多不超过40周岁。各级团组织要对青年突击队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反馈工作意见。“青马工程”学员要带头参加青年突击队,并在其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主动带领团员青年认领所在企业“卡脖子”项目,全面激发广大青年的创新创效能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一)验收总结阶段(每年12月)1.各党支部对党员示范岗进行评估验收授牌,根据评估细则进行评定、合格后授牌党员示范岗;不合格的可采取继续创建、撤销创建等方式进行处置。2.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各党支部要进行阶段性总结,判断活动组织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按计划
8、完成目标,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调整。3,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做好宣传。要对“先锋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优秀事迹进行总结,通过有效宣传,展示党员、团员青年的示范带头作用。每年12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集团党委。五、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化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充分认识开展“先锋行动”是彰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团员青年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重要的实践性专项行动,时间跨度长,标准要求高,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要组织好、推动好、落实好。(二)注重活动实效。各级党组织、团组织要结合实际,要围绕企业发展主题和生产经营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目标,找准自身定位、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优化活动载体平台,彰显活动品牌特色,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注重活动成效,切实推进企业中心任务工作。(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用好XX集团等各类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创建活动情况和已取得的成效,持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