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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口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名称自主申报流水号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口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类型口有限责任公司口股份有限公司口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口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币种:口人民币口其他)投资总额(外资公司填写)万元(币种:)折美元:万元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口发起设立口募集设立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口长期口年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
2、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预查结果报告编号:(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2、2022年3月制定。口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1、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
3、)。3、申请经营范围变更,原登记内容按营业执照填写,变更后登记内容需填写新的经营范围,并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预查结果报告编号。口备案(仅备案填写)事项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口经营期限章程(含修正案)口认缴出资数额口联络员口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注: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口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口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口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口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口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4、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口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
5、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有限贡任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年月日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说明1、表格下载方式:(1)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2)微信登录“东莞市场监管咨询易”小程序下载。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
6、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Eln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4、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CP)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
7、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7、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8、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8、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在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V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V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中有关变更、备案、注销的文书和材料规范要求办理。9、经营范围需登录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s:10、“标准地址”的查询途径有两种:(1)查询网址:http:/59.37.20.98/gabzdzviewjspviewaddress2.jsp;(2)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