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律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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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关于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京办字(2017)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律师是指与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法律相关事务工作,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取得公司律师证书的人员。第三条公司律师的申请、管理和服务,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律师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律师的审查、

2、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拟定、修改公司律师的管理制度,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二)负责办理公司律师的注册、申领及年审;(三)负责对公司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并组织相关培训;(四)对违反公司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或向相关单位提出处罚建议;(五)负责与律师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日常联系;(六)与公司律师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各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公司律师的管理部门,配合公司法律合规部进行公司律师的日常管理。第三章执业申请第六条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二)与公司或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

3、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三)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四)品行良好,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公司律师工作的情形;(五)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公司律师执业申请书(见附件1);(二)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三)所在单位、部门同意申请公司律师执业的证明(见附件2);(四)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公司律师注册、年检等相关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第四章公司律师的工作职责第九条公司律师的工作职责:(一)参与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的制定;(二)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

4、进行法律审核;(三)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四)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五)组织处理诉讼、仲裁案件;(六)接受公司法律合规部门指派为公司所属单位提供律师服务;(七)所在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条公司律师应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公司及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第五章公司律师的权利第十二条公司律师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负有监督职责,有权对

5、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意见。第十三条公司律师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享受法律职业津贴待遇。各单位应比照不低于本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待遇向上述人员发放法律职业津贴。同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的,职业津贴不重复享受。法律职业津贴待遇与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或其他序列职称津贴不同时享受,按照标准高的津贴等级执行。第六章执业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律师有下列行为的,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进行处罚:(一)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二)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公司律师执业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或以律师身份办理公司及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四)其他应予处罚的行为。第十五条公司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或其所在单位予以解聘:(一)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应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三)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四)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五)其他不宜担任公司律师的情形。被解聘的公司律师,其执业证由所在单位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收回,由公司法律合规部交司法行政机关注销。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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