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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国家”、“大地方”:土的地方化与地方社会读XXX官僚与土绅XXXStatesmenandGentlemen:TheEliteofFu-Chou,Chiang-His5inNorthernandSouthernSungRobertHyme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6一或许是因为XXX和XXX的缘故,抚州的名声,似乎远没有临川大很多人知道XXX与XXX是临川人,却很少有人会把他们与抚州联系在一起。实际上,XXX之被称为“XXX”的“临川”,是指临川郡,亦即抚州,并非指临川县。宋代的抚州临川郡治临川县(即今抚州市临川区),领临川、崇仁、宜黄、金溪四县(南宋分崇仁
2、置乐安县,故领五县),大致包括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及崇仁、宜黄、金溪、乐安、东乡诸县地。抚州自古即不处交通要道之上,而XX良美,物产丰富。XX拟幌台记谓:“抚非通道,故贵人蓄贾之游不至;多良田,故水旱螟蚱之蓄少。其民乐于耕桑以自足,故牛马之牧于山谷者不收,五谷之积于郊野者不垣。”可谓礼乐之乡。而“其俗风流儒雅,乐诗、书而好文词”,故其“人物盛多”,“冠冕一路”,号称多土。北宋时代,抚州所出的著名人物,除王XX夕卜,还有XX、XXX(XXX)、XX、XXX、XX、XXX诸氏。其中,不仅王XX、XX位至宰执,居庙堂之上,得纵论国是,决断朝纲;XX、XXX亦以忠君爱国自许,当国家民族危难之际,挺身而出
3、,或以书生而历戎行(XX),或伏阙请愿而见杀(XXX),均以一腔热血,竭忠尽智,报效朝廷;即便是XXX、XXX辈,也都志在千里,心怀家国,临事不苟,而不以一己一家为念。然至南宋,抚州士风却悄悄地发生了一些变化。论南宋抚州人才,自以XXXX兄弟为最。XXX及其四兄XX、五兄XX都是著名的思想家,尤其XX以所谓“心学”成就为一代宗师,得与理学大师XX相比肩。XX兄弟虽均步入仕途,然或为时甚短,或久居下僚,位不过知军之类的地方小官,距离庙堂国是乃有千里之遥。这虽然有诸多客观原因,但XX既强调“发明本心”,“保吾心之良”,自然在主观上无意于仕途之进取。不仅如此,XX的行为取向在南宋,带有很大的普遍性,
4、至少在抚州,更多的士人留在了自己的家乡,经营家族或地方事务,而不是奔向王朝的政治中心,想方设法报效国家。正是从这里出发,XXX(RobertHymeS)观察到:两宋时期,士的志向与心态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如果说北宋的士大多怀有报效朝廷、忠君报国的志向,因而力图出仕中央、甚至不惜为此脱离故乡的话,那么,到了南宋,虽然并不排除仍有不少XX胸怀跻身庙堂之志,但更多的XX则把扎根地方作为自己的首要取向。XXX说:在南宋,“地方性”具备了新的意义:精英们不再关注国家的权力中心,也不再追求高官显爵,而把注意力转向巩固他们在故乡的基础方面,于是,在社会观念领域,也出现了一种精英地方主义无论是婚姻圈、居住方式
5、、捐献方式,还是留在家乡”的策略这都表现出立足于使得南宋的家庭与北宋的移民形成巨大反差当地的倾向。1这就是所谓“土的地方化”。它主要有三方面的涵义:首先是士绅阶层的构成及其性质的变化。用XXX(PeterK.BoD的话说:“在7世纪,士是家世显赫的高门大族所左右的精英群体;在10和11世纪,士是官僚;最后,在南宋,士是为数更多而家世却不太显赫的地方精英家族,这些家族输送了官僚和科举考试的应试者。”2虽然读书一赴考一出仕仍是这些家族成员最重要的使命之一,但学识只是他们需要关心的诸多事项中的一个方面,“士掌握学识只是为其彼此的身份认同提供部分依据”;而官位也不再是确定其士大夫身份的首要条件也就是说
6、,他们可以不当官,而且事实上,这些家族的确也只是偶尔产生一些官员。但他们必须是地方社会的领袖,在地方社会、经济、文化乃至政治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XXXX学校、书院投资,控制入学的机会;带头修建和布施当地佛寺、道观以及地方性庙宇,组织、领导道路、桥梁、水利工程及其他地方公共工程的兴修与维护;他们参与、有时领导着私人组建的地方自卫武装,在征税和组织劳役中扮演着领导的角色,在赈济饥荒等地方公益事业中作主要的贡献;运用习惯法和协商手段解决地方社会内部(家族内部、家族之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与争端。3这里关键的变化在于:士绅不再必须做官,或者以做官为指归。也就是说,做官或准备做官不再是进入士绅阶
7、层的必备条件。当然,读书还是必备前提,但读到怎样程度、具备怎样的学识却并无一定之规。这使得“土绅阶层”的边界趋向于模糊化,其范围也大幅度扩大:比如,粗通文墨而热心地方公益的乡村土豪和商人就可能因此而被纳入“土绅阶层”。在这个意义上,“土的地方化”不仅意味着土绅阶层的扩展,更重要的乃在于它实际上已成为“地方精英”的同义词。换言之,士不再仅仅是国家(朝廷)的官僚和候选官僚,而主要是地方社会的“精英分子”。其次是土绅阶层与国家的疏离,或者说是与国家的“分离”(separationofelitefromstate,xxx教授在唐研究第11辑上发表的书评将之译为“与国家分道扬镇”)。土者,仕也;士大夫既
8、要入仕为官,或以入仕为指归,自然需要附丽于国家(实际上是王朝)之上。而按照韩明士的说法,南宋时期的土绅阶层不再必须做官或以做官为追求目标,自然而然地就与国家(南宋王朝)产生了某些疏离感这种疏离在北宋时既已出现端倪,南宋时期得到进一步扩展。韩明土说:我使用“separation”这个词正是为了强调这是一种正在变化中的进程,而并非已形成定局。显然,南宋时期的诸多变化精英策略的转变以及国家权力的相对衰弱都促使地方层面上精英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裂痕进一步扩大与明朗化,巩固并强化了精英身份与社会地位的独立性,使他们不再仰赖于国家的承认与证明,从而逐渐摆脱了国家的控制。当然,这种独立性并非全然是新生因素。
9、一方面,人们开始使用拥有的财富、权势与威望作为标准来界定精英阶层;另一方面,精英阶层包括了那些通过朋友、亲戚和其他组织关系而结合在一起的成员。即便是在北宋,士大夫阶层也并不等同于官僚阶层或拥有功名的阶层。到了南宋,已经非常清楚,精英的身份是由他们自己界定的,从而显示出更大的独立性。4这里的关键是:士大夫(或精英)的身份不再需要国家(朝廷)的给予、承认或法律证明,而是由他们自身界定的,换言之,“士”(或精英)是那些被地方社会所有其他的士(精英)承认为士(精英)的人。士(精英)不再是一个从国家法律上界定的群体,而是一个从社会角度界定的群体。这样,地方社会(它又是由士绅阶层所掌控的)就取代国家(朝廷
10、),成为界定士绅(精英)阶层的主体。士的身份界定既然来自地方社会而非国家(朝廷),那么,士绅阶层的行为取向自然也就由以国家(朝廷)为指归转向以地方社会为指归。这就产生了“士的地方化的第三层涵义,即士绅家族的经营策略从全国转向地方,呈现出“地方主义倾向。在本书第三章中,韩明士花了较大篇幅,描述了抚州精英在北宋与南宋不同的婚姻模式:北宋抚州精英倾向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素有声望的家族缔结婚姻,至少也要考虑对方是否为品官之家;而南宋抚州精英的婚姻圈则基本限于本县,想法设法与本地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族联姻,而不太计较其是否为品官之家。这种婚姻模式的变化,非常典型地反映出士绅经营策略的方向性变化,而勿论他们
11、的政治追求已由庙堂之上的国家(朝廷)政治和中央权力转向本县本乡的权势制衡与角逐了。由此,韩明土把唐宋的社会转型定义为土或土大夫身份的重新界定,以及他们逐渐演变为“地方精英”的过程,以此来取代以往将这一转型定义为门阀制的终结和“平民”的兴起。他认为:应当把唐宋变革视为“双重变奏”,即紧随着土绅阶层构成人员的变化之后,土绅(精英)阶层的生活方式与经营策略也发生了转变。土绅阶层的平民化主要发生在唐宋之际,其标志是世家大族的衰落;而后一个转折则“区分了南北宋,主要是精英的经营策略从全国转向了地方”。“这不是一幅平民崛起的社会画面,而是关于一个精英阶层的描述,这个阶层基于地方,组成这一阶层的家族在想办法
12、使自己不至于在社会流动中中落,这种中落来自不能代代为官、以及祖业被分割的压力。”5姑且不论抚州精英的这种变化在多大程度上是历史的真实,也不论抚州精英的这些变化在怎样的意义上具有普遍性(凡此,都还需要做大量的实证研究),仅就对“唐宋变革论”的理论拓展以及突破王朝体系的社会发展观而言,韩明士揭示了历史发展总体趋势的一个侧面:土绅阶层走向“平民化”之后,又进一步走向了“地方化”。这种演变,至少作为一种趋势,无疑是存在的。二“土的地方化”理论(或假说,或阐释模式)并非韩明土所首创。他在本书绪论部分即坦承,他的研究乃是对xxx(RobertHartweID关于帝制中国中后期(XXX时期)社会转型理论的一
13、种实证与深化。XXX在他著名的XX中国的人口、政治和社会变革:750-1550中论述说:自晚唐至北宋时期,人口与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十分显著,完全可以形容为一次人口爆炸”和“经济革命”,而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与社会整体财富的增加,对全国范围的政治社会结构产生了综合性影响,其中在政治控制方面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帝国内部高密度人口地区的扩散引发了行政上的困难,从而迫使XX政府下放”权威,具体表现在“路”的出现和“县”的独立性的加强。与此同时,XX政府的官僚化进程即使不是倒退,也趋于停滞了。过去垄断着国家高级职位的半世袭的职业官僚阶层日趋没落,被地方性土绅家族所取代。这就是所谓的帝制中国中晚期
14、专制政府权力衰退论。这一理论,在韩明士与XXX(ConradSchirokauer)主编的论文集燮理天下:走近宋代的国家与社会(1993)之绪论中,有更清晰的表述;而XXX在唐宋转型的反思一文中则作了简要概述,即:相对于人口的大幅度增长(一般认为北宋末年全国人口已超过了1亿)和经济的高度发展,政府在社会中的作用变小了与唐朝政府在土地控制、劳动力与贸易等方面所拥有的权力相比,宋朝政府的权力变弱了,变成了一个相对小的国家”。“国家小”了,就给“地方的扩大留下了空间;反过来说,地方精英的存在,也是小国家”之成为可能的前提。“从长远看,XX政府不能取消地方精英所处的中介立场,他们处在从事生产的平民和地
15、方上中央任命的权威之间。在南宋,要臣(leadingofficials)鼓励地方的土人(即精英分子)成为负责地方社区之社会与道德状况的领袖。地方的精英家族所受的教育使他们对地方政务非正式的参与合法化,他们篡夺了地方政府的特权,或填补了有为的政府在退缩后留下的空间。”而在本书中,韩明士专辟一章(第八章),集中讨论南宋抚州地方政府权威衰落的具体表现,认为正是由于“国家在地方事务中的退缩,才给那些地方富豪或者说地方社会的领袖们打开了一个可供发挥作用的新领域,并给他们扩展自己的社会作用提供了机会。”6这是“土的地方化”的第一个原因,也是其前提条件和客观背景。相比之下,第二个原因则主要是出于土绅阶层的主
16、动。如所周知,随着科举制度的不学校教育的日益普及(特别是南宋时期书院的发展),在宋代,受教育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其直接结果是:并不是每一个读书人(即便取得了功名)都有做官的机会。显然,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也是迫使土大夫们留在地方、转向地方事务的原因之一。而从土绅家族的角度来说,选官制度的变革使任何一个家庭都不再能保证世代为官,而家族人口不断膨胀,又使得他们维持其财产的能力一直在削弱。然则,在这种家族不能以XX为业的社会里,如何保全其家族的地位、使其社会经济地位不致中落,就成为一个大问题。显然,一个家族良好的经济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促使土绅家族着意于经营“家产”,而最为稳妥的经济利益当然是在家乡,特别是家乡的土地。家族成员既集中居住在家乡,家族经济利益也集中在家乡,而家族财产之多少更关系到他们在乡里的地位,土绅家族经营策略的重心理所当然地是在家乡了。因此,“一个家族应该教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