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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危急值报告制度的价值与定义危急值,定义为医学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存在较大偏离,当这种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处于生命的危险边缘。此时,若临床医生能及时获取检查结果,给予患者有效干预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甚至失去最佳抢救机会。二、危急值的范围及详解,参见附件Io三、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流程1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在发现门、急诊患者的检查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门、急诊医生(即患者的接诊医生)。若无法立即通知患者,应向门诊部或医务科报告,必要时向总值班报告。同时,医生需在门诊病历中记录诊治措施,并在危急值登记本上做相应记录。2 .当门、急诊医生
2、在诊疗过程中怀疑可能出现危急值时,应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在采取治疗措施前,需结合临床情况,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若需要重新检查,需确保检查环节正常。四、住院患者危急值报告流程1 .医技人员在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需首先确认检查设备、仪器及操作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各环节无误后,方可发出检查结果(检查报告需由报告人和审核人共同签名)。同时,通过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做好详细登记。2 .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若认为结果与患者临床病情不符,应重新进行复查。当我们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时,我们需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并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临床科室需立
3、即派人取回报告,并及时将报告交给患者的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在接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并联合临床情况在十五分钟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患者的主管医生需在6小时内,在病程中详细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此外,无论是报告还是接收“危急值”,我们都需遵循“谁报告,谁记录;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每个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各自的“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对于质控与考核部分,临床、医技科室应深入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确保每位成员都熟悉“危急值”报告项目、“危急值”范围及报告程序。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本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确保制度得以全面落实。“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将被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门急诊科、病房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重点检查,并提出持续改进“危急值”报告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