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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2 办事机构及职责2.3 成员单位及职责3、突发地质灾害等级3.1 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3.2 大型突发地质灾害3.3 中型突发地质灾害3.4 小型突发地质灾害4、预防和预警4.1 预防措施4.2 风险预警5、应急处置和救援5.1 灾情报告5.2 先期处置5.3 应急响应5.4 响应终止5.5 调查评估6、应急保障6.1 平台保障6.2 队伍保障6.3 资金保障6.4 物资保障6.5 技术保障7、附则7.1 责任与奖惩7.2 预案编制与管理7.
2、3 预案演练7.4 预案解释7.5 预案实施1、总则1.1 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
3、(1)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作用,做到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协同联动,形成应急工作合力。(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按照突发地质灾害等级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做到及时、快速、准确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当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地质灾害时,市政府成立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2.1 应急指挥机
4、构及职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必要时,市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市应急局、市资源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XX供电公司、市气象局、武警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负责组织
5、领导和指挥全市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并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措施,开展灾后处置。督促、指导有关镇(区、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2.2 办事机构及职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主任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主要职责:协助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督办落实,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承担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文件、文稿的办理和会务工作,完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
6、他工作。2.3 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应急局:承担应急值守工作,综合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汇总灾情信息和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按程序提请、衔接人武部协调驻太部队和武警中队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级、XX市级下拨和XX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参与灾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新闻发布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市应急局组织指导灾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的新闻
7、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舆论引导管控。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提出因灾损毁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及其所需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安排中央、省级、XX市级和XX市级财政投入的重大救灾和应急处置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需求做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并做好救灾物资的紧急配送。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做好学校师生疏散转移;协调因灾损毁校舍修复和教育、教学资源调配,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有关工业企业人员疏散转移并开展自救互救;协
8、调相关工业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协助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公众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动员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依法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统筹协调有关路段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等通行畅通;组织警力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级、XX市级下拨资金的分配和管理。
9、市资源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点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提供灾害发生地地质背景、地质灾害调查等基础数据,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地质灾害应急专家会商研判灾情及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技术建议;指导开展灾区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灾区房屋安全应急检查,指导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协助做好危房人员的避险转移;组织协调灾区供气等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市交运局:负责组织指导抢修因灾损毁的道路和设
10、施;会同市应急局做好应急救援车辆的通行保障和服务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排查水利工程险患和抢修因灾损毁的水利设施,组织协调灾区供水等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承担灾区相关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和通报,做好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市文体广旅局: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景区、景点游客疏散转移和险患排查;指导景区、景点对游客进行必要的突发地质灾害风险提示和应急知识教育。负责主管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当发生灾情造成旅游者伤亡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者的善后处置工作。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指导受灾害威胁区域医疗场所人员疏散
11、转移;统筹协调灾区医疗救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XX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导抢修因灾损毁的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电;承担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灾区气象条件和天气趋势,为地质灾害体的应急监测和预警预报提供所需的气象资料,协助市资源规划局制作、发布救援现场二次或次生突发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协同公安部门维护当地秩序,保卫重要目标。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人员搜救、应急排险等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部分成员单位,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突发地质灾
12、害等级突发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分别对应I、II、III、IV级应急响应。3.1 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3.2 大型突发她质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o万元以下的为大型突发地质灾害。3.3 中型突发她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突发地质灾害。3.4 小型突发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以上所
13、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4、预防和预警在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前,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预警响应。4.1 预防措施资源规划部门会同住建、交运、水务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每年初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标明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分布以及防灾责任人,说明主要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区域,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4.2 风险预警4.2.1 预警信息发布资源规划部门会同气象部门,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
14、风险等级以及空间范围等。预警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签后发布。一级(红色)和二级(橙色)预警信息: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预警信息:本级政府受委托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预警信息通过电话、传真、报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开播发,并通报有关的相邻地区。各镇(区、街道)负责组织落实预警信息在基层的传播工作。资源规划、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预警信息的动态管理,适时调整预警等级,更新预警信息内容。4.2.2 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自动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立即进入预警状态,按
15、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响应工作。(1)四级(蓝色)预警响应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气象、水务等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趋势,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资源规划等部门加大对预警区内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再排查和巡查监测力度;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资源规划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的准备工作。(2)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在四级(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带班值班;气象、水务等部门加强对雨情、水情的动态监测和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资源规划等部门组织对预警区内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24小时巡查监测;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组织动员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3)二级(橙色)预警响应在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气象、水务等部门加密监测和收集雨情、水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必要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资源规划部门组织指导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4) 一级(红色)预警响应在二级(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气象、水务等部门实时监测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