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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客观题及答案解析一刑法(1)1.(不定项选择题)甲和乙向丙借钱买冰毒。丙称正攒钱准备购买飞鹰牌摩托车。甲和乙商量偷辆摩托车折价卖给丙。二人在街上看到一辆崭新的飞鹰牌摩托车(市场价值2万元),准备偷时发现人多不便。乙对甲说人太多先不要偷,然后二人分开。一小时后,甲电话告诉乙,已经将那辆飞鹰牌摩托车偷到手。甲和乙会合后,一起将摩托车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涉嫌盗窃罪B.乙不涉嫌盗窃罪C.丙涉嫌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行政违法行为D.如该摩托车符合返还条件,返还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答案:AD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掩饰、隐
2、瞒犯罪所得罪,扣押。(1)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O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案例中被盗摩托车价值2万元,属于盗窃数额较大。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要求2人以上既有共同故意,又有共同行为,而且二者之间具有统一关系,但是共同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的简单相加。甲、乙就盗窃摩托车行为而言,有共同的预谋和准备,
3、有共同的销售行为,虽然着手实施系甲一人所为,但是并不影响盗窃行为在整体上系甲、乙二人共同所为。因此,甲和乙均构成盗窃罪,A项正确,B项错误。(2)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丙攒钱购买飞鹰牌摩托车,应当知道其市场价值,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购买了甲、乙向其销售的摩托车,而且知道甲、乙系缺钱购买毒品,可推定其明知摩托车系犯罪所得。因此,C项错误。(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4、序规定第234条第1款规定,有关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且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返还,并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因此,D项正确。2.(不定项选择题)宣某在其经营的游戏厅安置了数台赌博机,伪装成游戏机,引诱丁某“玩游戏”。丁某输了5000元,指责宣某经营赌博机,要求退钱。宣某生气,报警称丁某在游戏厅盗窃其价值10万元的手表,并给好友方某500元,请其提供相应证言,方某遂向
5、公安机关作证。公安机关立案,并对丁某予以刑事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丁某被刑事拘留且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羁押丁某的看守所应当直接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B.公安机关可以对该游戏机是否属于赌博机予以认定C.宣某涉嫌诬告陷害罪D.方某涉嫌伪证罪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值班律师制度、赌博机的认定、诬告陷害罪、伪证罪。(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9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入所羁押时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看守所应当告知其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
6、供便利。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看守所申请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看守所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值班律师。如果丁某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羁押丁某的看守所应当告知其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丁某如果申请值班律师提供帮助,看守所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因此,A项错误。(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对于涉案的赌博机,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并予以认定。对于是否属于赌博机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检验报告。司法机关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案件具
7、体情况作出认定。因此,B项正确。(3)刑法第243条规定,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宣某故意捏造丁某盗窃的犯罪事实,收买他人做伪证,致使丁某被刑事拘留,涉嫌诬告陷害罪。因此,C项正确。(4)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方某收受宣某金钱,故意在宣某诬告陷害丁某案件中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丁某,涉嫌伪证罪。因此,D项正确。3.(不定项选择题)卞一在自家地里偷种大麻500株,并在某网络论坛以版主身份发布有关大麻种植技术主题帖19个,回帖交流1
8、64次。其子卞二(盗窃罪假释考验期满后第3日)趁卡一外出期间,将成熟大麻偷偷收割,请人加工产生大麻脂500克,之后高价聘请15周岁的周二将加工好的大麻脂秘密送至买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卞一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B.卞一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C.周二涉嫌运输毒品罪D.卞二涉嫌累犯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运输毒品罪、刑事责任年龄、累犯。(1)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7条规定,非法种植大麻5千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治安管理处罚
9、法第71条第1款第1项规定,非法种植婴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政违法行为。卞一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少,尚不构成犯罪,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政违法行为。因此,A项错误。(2)刑法第287条之一第1款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刑法第287条之一规定的”违法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第10条第4项规定,在网
10、站上发布有关违法犯罪信息100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87条之一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种植大麻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类型。卞一作为网络论坛版主,发布、交流100余条种植大麻信息,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因此,B项正确。(3)刑法第347条第1款规定,运输毒品的,构成运输毒品罪。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周二未年满16周岁,其运输毒品大麻脂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C项错误。(4)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
11、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347条第1款、第4款、第6款规定,贩卖毒品的,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少量毒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的,从重处罚。刑法第347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贩卖大麻脂2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属于贩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卞二贩卖500克大麻脂,未达到2千克,因此,属于贩卖少量毒品,但利用未成年人运输大麻脂,应当以贩卖毒品罪从重处罚,应当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刑法第8
12、1条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法第85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有旧罪,假释考验期满的,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卞二在假释期满后第3日,再犯的贩卖毒品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D项正确。4.(不定项选择题)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发现房某驾驶的一厢式货车核载3人,实载23人。房某供述,其以每月5000元的租金从车主廖某处租赁该车;近期由于货运生意不好,房某请廖某在车厢内加装了20个可拆卸座位,用以拉客。廖某亦供述房某所言属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房某涉嫌危险驾驶罪B.廖某涉嫌危险驾驶罪C.廖某不涉
13、嫌犯罪D.如房某在看守所服刑期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危险驾驶罪、暂予监外执行。(1)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第3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房某驾驶的货车核载3人,实际上载23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负有直接
14、责任的,依照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处罚。廖某作为货车车主(即机动车所有人),明知房某违规超员载客,还加装座位提供帮助,对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负有直接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因此,A项、B项正确,C项错误。(2)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在交付看守所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县级公安机关无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因此,D项错误。5.(不定项选择题)长江某湿地公园经常有人偷捕鱼。一日,田小鱼在公园水中布下电网,正准备电鱼,忽然看到有人路过,即躲进草丛。正巧常在该公园偷猎的王小熊持气枪准备打鸟,看到草丛有动静,以为有鸟,对着草丛连开
15、三枪。田小鱼被击中后大叫。王小熊吓得携抢迅速逃回,将气枪交给孙小圣帮助销毁。孙小圣将气枪拆解丢入江中。王小熊怕担责,与其叔王大熊商议后,王大熊向公安机关承认是自己开的枪。但公安机关未找到气枪。经鉴定,田小鱼构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田小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B.王小熊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C.孙小圣涉嫌伪证罪D.王大熊涉嫌包庇罪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政违法行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1)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6、37条第1项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构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政违法行为。田小鱼违规使用电网捕鱼,且尚未启动电网,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未达到犯罪程度,涉嫌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政违法行为。因此,A项错误。(2)刑法第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王小熊常在该公园偷猎,知道经常有人捕鱼,应当预见开枪可能会伤人而因疏忽大意未能预见,误将人当作鸟并将其击致重伤,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B项正确。(3)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