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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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服务指南(一)残疾人两补事项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城乡重度残疾人补贴(二)办理条件1.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鄱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2 .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鄱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三)发放依据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精神(四)发放标准从2023年1月起,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IoO元,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五)两项补

2、贴办理流程申请程序: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残疾人专职委员)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f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残联进行审核。一审核: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审批。一审批:县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7个工作日后,由县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六)两项补贴所需材料1.个人申请(本人自愿手写)3 .鄱阳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4 .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5 .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6 .低保证复印件7 .社保卡(复印件)8 .需要监护请附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注:需监护的对象指精神、智力和未满16周岁的残疾人)(七)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7日(八)办理地点鄱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无差别窗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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