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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鲁思泰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特种电力铝型材配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鲁斯泰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特种电力铝型材配件项目项目代码2208-371423-89-01-3275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德州市庆云市/县(区)/乡(街道)常家镇电力科技产业园2号地理坐标(32_度维分26.436秒,117度2L分7.15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9其他电工器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77电
2、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m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用首次申报项目11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11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8-371423-89-01-327509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270环保投资占比(%)2.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879.5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排放废气无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
3、”,故无需进行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故无需进行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Ql,故无需进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500米范围内无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徊游通道,故无需进行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位于内陆地区,故无需进行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审批机关:庆云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的批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1、与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规划符合性分析2022年6月15日,庆云
4、县人民政府发文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的批复(见附件6),批准设立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同时,庆云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文件证明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已纳入庆云县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庆云县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附件7)。(1)规划范围位于常家镇前乔村南部,205国道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13公顷。(2)规划时限产业规划期为20222030年。评价现状基准年为2022年,以2030年作为规划期末年。(3)发展目标产业园主要承接新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打造融创新、引领、绿色、科技、发展等理念为一体的新型产业链,建设形成产业集聚度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
5、行业特色突出的产业园区。(4)产业定位以电力装备和新能源产业为主导。(5)产业结构该园区主导产业为电力装备和新能源产业,位于产业园区西部,以电力装备、新能源及上下游配套产业为主。拟建项目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选址规划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规划。一、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也不属于鼓励类和淘汰类,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及工艺,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已经备案,备案号为2208-371423-89-01-327509(备案证明见附件4)。二、
6、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电力科技产业园2号,根据鲁斯泰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土地证(鲁2022庆云县不动产权第0009408号,见附件5),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用地要求。根据庆云县常家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附图6),项目选址规划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常家镇总体规划要求。庆云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文件证明常家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己纳他符合入庆云县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庆云县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附件7),本项性分析目建设位于产业园内,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
7、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2021年6月28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字(2021)19号)和2023年4月7日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拟建项目与上述文件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表7庆云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一览表类型编号包含要素面积(km2)生态保护红线YS37142
8、310009德州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4.34YS3714231110010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周边区域0.15YS37I4231IlOOll马颊河2.19YS371423I110012庆云水库2.21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H市庆云县常家镇电力科技产业园2号,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本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红线保护区位置关系见附图4o(2)与一般生态空间的符合性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
9、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电力科技产业园2号,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1)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德州市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的庆云县常家镇监测站点2022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检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SO2、NO2、CO、PMio、O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0、中二级标准,PM25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电力科技产业园2号,位于庆云县常家镇范围内,为大气环境排放一般管控区,污染物排放可满足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中一、准确理解“两高”项目范围,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废气污染物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执行,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1、在项目建成后正式排污前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能够满足大气环境高排放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与水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本项目所在区域德惠新河205国道桥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德政字202119号,将德州市134个乡镇划分了167个水环境控制单元,根据划分结果,项目所在区域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根据管控要求,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
12、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颜料、电镀、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再生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和建制镇应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区建设全部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推进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封盖导流、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符合性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
13、元,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1)与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德政字202119号,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根据重点管控区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14、高污染、资源型项目,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2)与水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德政字202119号,全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根据地下水超采等状况,将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等区域,划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
15、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新鲜水用量不大,满足管控要求,不开采地下水,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3)与土地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德政字202119号,德州市土地资源利用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m2,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m2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1km2,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19.6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电力科技产业园2号,不占用耕地和基础设施发展用地,不会影响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目标,因此,项目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岸线资源管控的符合性根据德政字202119号,德州市纳入生态环境分类管控岸线涉及徒骇河、马颊河以及德惠新河的岸线,三条河流又细分为优先保护岸线、重点管控岸线、一般管控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