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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办法一、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以100分为满分,主要包括以下各项指标及分值:1、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及总结情况(6分)2、教案及备课情况(4分)3、遵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8分)4、考试管理(4分)5、教学水平及能力(55分)6、学期工作量(15分)7、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及听课情况(5分)8、开展第二课堂及技能竞赛情况(3分)二、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标准及方法(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及总结情况(2+2+2分)1考核指标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须了解课程教学要求,并根据校历、教学(课程)大纲、任课班级实际情况编制教学进度表,学时分配要合理,且能反映实践教
2、学的学时分配,并于开学前完成。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遇教学内容与授课计划超过4课时以上的较大调整,由任课老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学部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科批复、备案。学期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将当学期教学资料进行整理,并写出学期教学情况总结,主要内容为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教学中值得重视的问题及经验、体会、建议等。2、考核方法由教学部于开学后第一周检查教学进度表编制情况,第八、十六周检查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务科在学期中随时抽查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反馈教学部;学期末由教学部进行评定。学期末第十九周,教师须将教学工作总结交至教学部,由教学部对其进
3、行评定。(二)教案及备课情况(2+2分)1、考核指标教案是教师以两课时(根据教学安排,可为三课时)为单位设计的具体教学方案,教师要用教学设计的基本理论指导备课(包括实习、实训),并贯彻到课堂教学中去。一门课经过两次教程周转,教案可简单扼要,教师必须严格按要求写好首页的有关内容。备课时,教师要根据学生特点、教学内容和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需要以及实习、实训的要求,认真准备好与课程教学有关的教学媒体及工具。2、考核方法由教学部于学期初、中、末检查教案的撰写及备课情况;教务科和教育教学科研督导室在学期中抽查教案的撰写及备课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反馈教学部;期末由教学部进行评定。(三)遵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8
4、分)I、考核指标上课过程必须严格遵照学校教师工作规范及调课规程。确实需要调课的教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上课时,教师须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日志、正确操作教学设备。迟到、矿工、早退及上课过程发生课堂管理不善或其他违规行为酌情扣分。2、考核方法由教务科对上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统计,并将统计资料反馈教学部。学期末由教学部按统计情况评定分数。(四)考试管理(4分)1考核指标课程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及时依据课程标准进行考试(核)命题(包括补考),要求覆盖面广,能涉及基本内容,着重考核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命题时要遵守基本的操作规范,考试结束后,教师要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质量
5、分析及写出改进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科提交成绩。学生成绩不合格率须控制在班级总人数的15%之内。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实践性课程必需在开课前一周完成和上交相应的指导书及任务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科提交成绩。2、考核方法教师参与命题情况、命题质量,实习、实训、毕业实习等实践性课程指导书、任务书及执行情况等由教研室检查评定,学期结束前教学部检查教师的学生考核成绩分析并进行评定。(五)教学水平及能力(40+10+5分)1、评估指标主要从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和能力的角度考查,包括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意见调查、校听课团听课评价、日常教学情况反馈三方面,其中:(1)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意见调查:40分学生
6、对教师从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德育、作业布置和批改、答疑、教学媒体使用等方面进行评议,满分40分。(2)校听课团听课评价:10分学校听课团成员就教师课堂教学环境和氛围、教学信息(内容)的呈现与交流、教学方式(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教学效果与质量等方面进行评议,满分10分。(3)日常教学情况反馈:5分其他教学部门、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及其他方面对教师日常教学情况的反馈等。2、考核方法每学期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学生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由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进行数据汇总后提供给各教学部。学校听课团采用随机听课为主,调阅教案、作业等为辅的方式进行评议,学期末由教育与教学科研督导室提供汇
7、总评议数据给各教学部。各教学部根据对任课教师的日常教学情况信息的反馈对教师予以评分。(六)学期工作量(2+9+4分)1考核指标从教师多校区(多层次)同时授课、学期周学时、上课门数等方面进行评议。其中:(1)两校区同时授课A、不同层次,即同时在中职和高职授课:2分;B、同一层次,即只是在中职或高职授课:I分。(2)学期周学时A、学期周学时16节以上:9分;B、学期周学时1216节或兼课教师4节(含)以上:8分;C、学期周学时411节或兼课教师4节以下:6分;D、学期周学时低于4节:4分。(3)上课门数:以当学期上课门数核定A、上三门课及以上:4分;B、上二门课:3分;C、上一门课:2分。2、考核
8、方法学期考试周,教务科将任课教师两校区同时授课及学期授课课时的统计资料送各教学部,由教学部按以上标准评定。该项评分最高不超过15分。(七)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及听课情况(3+2分)1、考核指标为使教师能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形成重视教学、教研的好风气,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并能在教研活动中进行研讨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6节,听课应有记录,课后相互交换意见或集体评课,并记录在案。2、考核方法由教研室对本教研室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及相互听课的状况初定分数,教学部进行评定。(八)开展第二课堂及技能竞赛训练(3分)1、考核指标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训练。2、考核方法由教研室对本教研室教师对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训练情况初定分数,教学部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