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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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彳丁为名称法律依据处罚种类情形描述裁量幅度1对医疗机构将未处理达标的医疗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迂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医疗污水进行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将未处理达标的医疗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贲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令停止违

2、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按要求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按要求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要求改正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2对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未将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水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有关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分类安全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城镇污水

3、集中处理设施。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未将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水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按要求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警告,不处罚款按要求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3对建筑施工作业和餐饮、洗浴、车辆【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作业和餐饮、洗浴、车辆维修清洗等

4、产生的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按要求改正,未造成后果的不处罚款编号行为名称法律依据处罚种类情形描述裁量幅度维修清洗等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处罚水,应当经沉淀、隔油或者过滤等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施工作业和餐饮、洗浴、车辆维修清洗等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款,吊销许可证按要求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

5、下罚款按要求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向社会通报。4对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海绵城市条例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去除、削减海绵城市设施功能或者降低海绵城市建设质量标准。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

6、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未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建设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罚款未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但经整改符合质量标准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未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四的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5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地方性法规】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首次业主责令限期

7、改正,罚按要求改正的不处罚款编号行为名称法律依据处罚种类情形描述裁量幅度相关标准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交至专有账户的处罚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前,按照相关标准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立的专有账户,供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相关标准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交至专有账户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款逾期7日内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7-15日内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5日以上未改正的处8万元

8、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6对建设单位未报送承接查验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建设单位在商品房交付之前,应当将承接查验结果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第七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未报送承接查验结果等相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按要求改正的不处罚款逾期7日内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7-15日内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5日以上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7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者未移交

9、资料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中途退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建设单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移交的资料;(二)物业管理用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资料;(Z)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资料;(四)物业服务企业建档保存的物业改造、维修、养护资料;(五)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预收的各项物业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六)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第七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者未移交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

10、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按要求改正的不处罚款逾期7日内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7-15日内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5日以上未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编号行为名称法律依据处罚种类情形描述裁量幅度8对物业服务企业减少专业人员数量和物业服务面积,物业服务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减少专业人员数量和物业服务面积,物业服务的质量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第七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减少

11、专业人员数量和物业服务面积,物业服务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按要求改正的不处罚款逾期7日内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7-15日内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5日以上未改正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9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将公共收益和预收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存入银行专用账户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夜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将公共收益和预收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存入物业服务企业开立的银行专用账户。第七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12、未将公共收益和预收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存入银行专用账户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按要求改正的不处罚款逾期7日内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7-15日内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5日以上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10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交存物业保修金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时,应当按照建筑安装总费用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的保障。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第八十一条建设单位

13、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物业保修金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贲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按要求改正的不处罚款逾期7日内改正的处IO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逾期7-15日内改正的处18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15日以上未改正的处2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编号行为名称法律依据处罚种类情形描述裁量幅度Il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时,应当按照建筑安装总费用百分之五的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毛户

14、,笄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业主收取。W分期开发的物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期交存。配置电梯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安装总费用百分之二的标准交存资金,专项用于电梯、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保养。第八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数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按要求改正的不处罚款逾期7日内改正的处应交存专项维修资数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十八以下罚款逾期7-15日内改正的处应交存专项维修费数额的百分之十八以上百分之二十五以下罚款逾期15日以上未改正的处应交存专项维

15、修费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12对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地方性法规】宿迁市城市管线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管线工程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令改正,罚款停止使用,并按照要求重新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二点五以下罚款不停止使用;未按照要求重新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点五以上百分之三点五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三点五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13对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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