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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年修订版)类别分值对标项目具体指标要求评估说明班子建设(10分)1.班子配备齐整(5分)书记(副书记、委员)配备齐整,随缺随补,按期换届;支书称职。(1)超过6个月没有书记或未按规定换届的,不得分。(2)超过1年未配备书记的,或超过规定期限2年未换届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2.班子运转有序(5分)支部委员设置规范、分工明确,支委会运转正常、能发挥作用。团支部团员人数超过7人,但未成立支委会的不得分。团员管理(25分)3.团员信息完整(10分)团员底数清晰,团员信息完整,团员档案完备,能常态化联系。评估是否有团员基本信息台账,核查“北京共青团”系
2、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严重不符、弄虚作假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4.入团程序严格(10分)严格按程序发展团员;无突击发展团员、未满14周岁入团等现象;规范开展入团仪式。(1)存在2023年新发展团员未按要求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的,不得分。(2)出现无发展团员编号入团、低龄入团等严重违规问题,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5.日常管理规范(5分)及时规范转接团员组织关系;按时足额收缴、上缴团费。评估2023年接收和转出团员情况、团费实收占应收的比例。未及时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失联团员较多、未按时足额收缴团费的,不得分。类别分值对标项目具体指标要求评估说明组织生活(25分)6.思想政治教育
3、(15分)按照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团员总体参与率达80%以上。(1)未按要求完成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全部4次专题学习的,不得分;其中,专题学习不足3次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北京共青团系统自动判定)(2)团员总体参与率低于90%的,不得分。7.专题组织生活(5分)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有主题、有记录。支部书记、副书记编入一个团的支部,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依据是否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评定。应开展但未开展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北京共青团系统自动判定)8.“三会两制一课
4、”(5分)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团小组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每季度安排上1次团课。本年度未开展团课或未组织团员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团课,不得分;未召开团员大会的,不得分;未开展主题团日的,不得分。制度落实(20分)9.组织设置规范(5分)团支部至少有3名以上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不超过50人,隶属关系清晰;团总支部至少有2个下属团支部;规范设立、管理团小组。团支部少于3人超过半年未撤并的,不得分;团总支部下属只有1个或没有下属团支部的,不得分。10.团员先进性评价(5分)结合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
5、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规范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比例低于70%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北京共青团系统自动判定,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参加、不计入基数)类别分值对标项目具体指标要求评估说明11.“智慧团建”系统应用(5分)团员、团组织、团干部信息完整、规范、准确;提交完成团支部成立时间、最后1次支部换届时间等内容,及时做好动态信息更新。团支部管理员超过3个月未登录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的,不得分;团支部管理员信息不准确的、未及时更新的,不得分;违规将非团员录入系统的,不得分。(经核查,如发现录入非团员的情况,评定为三星级以下)12.规范使用团的标识(5分)落实团旗、团徽、团歌使用
6、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使用不规范团旗团徽,或未按规定使用团旗团徽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作用发挥(20分)13.服务中心大局成效(10分)围绕理论学习、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重点领域,形成不少于1项能够常态化开展的工作项目(品牌活动、制度机制等),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了解工作项目实际效果(即团组织在哪些领域的作用最突出),重点评估党组织满意度、社会感知度、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获得感。未形成常态化开展的工作项目(品牌活动、制度机制等)的,不得分;未按季度组织开展的,不得分。14.团员身份彰显(5分)团员在工作、
7、学习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90%以上的团员参与志愿服务。团员未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的,不得分;未达到95%以上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不得分;有团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团纪处分的,不得分。15.力1强“推优入党”(5分)团支部团员申请入党比例不断提高,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与党组织衔接顺畅,有具体的“推优,名单。(1)评估为党育人成效,特别是引导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情况。没有具体的“推优”名单的,不得分。(2)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其年满18周岁的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比例(保留团籍的党员计入基数)应不低于70%。类别分值对标项目具体指标要求评估说明自评定级()星级团(总)支部上级复核()星级团(总)支部发挥作用重点领域()发挥作用重点领域()说明:1 .本年度未发展团员的,不评估第4项发展团员工作.2 .评估说明中涉及“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情形的,为,一票否决”指标。3 .自评定级、上级复核中的“发挥作用重点领域”,应从理论学习、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E一战线、寸外交流中选取1-3项最能体现工作成效的(按成效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