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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校园组秋季新生田径对抗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2016年10月16H二、竞赛地点:奥体中心田径场三、参加办法:凡我校在籍16级新生均可报名参加。以各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四、报名办法: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三人。五、竞赛项目: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六、录取奖励办法1、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2、录取前八名,奖励前六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8人,如7人,按8、6、5、4、3、2
2、、1计分,以此类推。3、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于录取人数时,参赛人数减一录取。4、超自治区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加10分,破校运动会纪录者加5分。5、团体总分奖前六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6、报名时间:报名截止2016年10月10日17:00,过时不予编排。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电子报名表模板请登陆大学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无电子报名表不予编排),纸质版报名表必须字迹规整,报名单位清楚,联系方式详尽送交大学体育教学部。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该队名次,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到,联系电话李老师。7、参赛运动员号码布由大学体育教学部统一发放。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大学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