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通用10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通用10篇).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1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公物管理,延长公物的使用寿命,保证舍内住宿人员的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学生宿舍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树立自觉爱护公物、保管公物的思想;二、所有人员进入宿舍时,必须检查、核对、登记好室内的所有公物;三、宿舍内的公物不得随意挪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挪动的,须经管理员许可;四、宿舍内人员应相互监督,相互照顾。若发现公物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五、公物一旦损坏或丢失,应主动照价赔偿;属故意损坏应二倍价赔偿;六、公物损坏或丢失,能追究到个人的,则由个人赔偿;追究不到个人的,则由相关人员集体赔偿;七、公共场所的
2、公物应划归到年级(或班级)管理,做到责任到劳,包干到人;八、公物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登记,一学期一结账。学生宿舍公物管理,是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的公物管理工作,经研究特作以下具体规定:一、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范畴,包括对所有配置在学生宿舍及宿舍区的公用设施、设备和物品所进行的管理。二、学院后勤处负责学生宿舍各类公物的系统配置和全面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对后勤处的工作给予积极有效地支持与配合。三、学生宿舍管理员是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宿舍区和各个宿舍的公
3、物配置情况,每天检查各类公物的管理情况,对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认真地进行登记、调查和报告。四、学生宿舍舍长是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承担所在宿舍公物管理的责任,要求并督促宿舍成员正确、合理地使用公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努力杜绝或减少各种损坏公物以及浪费水电现象。五、学生宿舍公物管理是全体学生的共同责任,每位同学都要牢固树立公物保护责任意识,遵守公物管理的制度和规定,自觉做到三不:不违章使用公物、不故意损毁公物、不人为损坏公物,保持宿舍区内各类公用设施、设备和物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六、对于故意损毁公物的行为,将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严肃的行政处分。七、对于人为损坏公物的事
4、件,将根据公物受损情况,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损坏门窗玻璃1块,赔偿10-35元;损坏门窗钱链1只,赔偿5-7元;损坏门窗插锁1只,赔偿5-7元;损坏门窗拉手1只,赔偿2-5元;损坏门锁1把,赔偿20-25元;损坏门窗1扇,赔偿150-250元;损坏自来水龙头1把,赔偿15-20元;损坏电源插座1只,赔偿5-10元;损坏桌椅1张,赔偿50-250元;损坏床铺1张”剖尝100-200元;损坏房屋结构、空调、电扇、储物柜、消防栓等重要设施和设备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和处理。八、学生宿舍的所有公物无论受到故意损毁或人为损坏,都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赔偿
5、责任,如暂时不能确定当事人,则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以上规定,希望全院同学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养成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确保学生用好、管好宿舍区域的公物,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学生宿舍的一切公共财产都属于学院的固定资产,学院后勤基建处受学院委托对其进行管理。二、管理的范围及项目:学生宿舍公物是指学生宿舍的建筑物(包括室内的洗衣台、水池等);门、门窗玻璃及锁头;窗、窗玻璃、窗锁头及窗罩;水龙头及水管;学生床及配套设置(含床板、蚊帐架等);衣柜及配件;电风扇及罩、空调;灯管、灯泡及电线
6、;晾衣架,毛巾架、插座及开关、排气扇等。三、管理实施细则:(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在宿舍既是住宿人,又是责任人,爱护公物,保护公物不受损坏,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二)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损坏时,可按照学生宿舍维修报修流程进行报修,属自然老化或已到使用年限的,由学院负责维修更换。属人为损坏的,无论有意或无意损坏,损坏者都须赔偿,学生报修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材料费用统一交予物业管理中心),后勤基建处方可组织进行维修,具体维修及材料价格见学生宿舍财产价目表。(三)凡属人为损坏的,由宿舍内部进行举证,由损坏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若无法落实损坏责任人的,则维修费用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有
7、意损坏公物者,除赔偿损失外,后勤基建处将告知该学生(或该宿舍)所在系及学生工作处协同教育,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四)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人为损坏时,赔偿的款项按被损公物修理(补)材料费计。需全新撤换的按该项目、类别(如:门有破损则按一扇门计)实际价格赔偿。(五)学生也可自行购买材料后交予维修工进行更换,但所购材料规格和品牌都必须与先前损坏的材料一样。(六)如对需维修物件损坏性质存有异议(自然老化或人为损坏),先通过系辅导员、系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学院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后勤基建处、学生工作处、系辅导员、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核实。(七)学生宿舍厕所或下水管堵塞后,后勤基建处应
8、组织人员第一时间给予疏通,根据疏通出的物品确定是否由人为造成。非人为造成的堵塞,则费用由学院支付;人为造成的堵塞,给予学生一周时间内交清疏通费用延时未支付费用者,将交予所在系及学生工作处协同教育,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八)毕业生离校前,由学院相关部门会同管理人员对公物进行统一检查,发现损坏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由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九)后勤基建处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宿舍公共财产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一、明确
9、责任,各负其责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T分。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投影幕布、多功能讲台、计算机、扩音机)按教室(班级)固定,水桶、垃圾撮、洒水壶、扫把,每学期初由上T王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统一管理使用。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6、电教器材
10、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后勤服务中心,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服务中心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服务中心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会计室交款。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灯泡)不列入赔偿范围。
11、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两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2、后勤服务中心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3、对维修后不按要求交纳赔偿款的,是班级,服务中心将通知年级处进行处理,并从公物抵押金中扣除;是教职工,将视情从工资中扣除。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保障。爱护学校财产是每一个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学校财产不出现损坏或在可避免的前提条件
12、下不损坏,特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一、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公物损坏时必须使学生对损坏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坏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总务处核对并留档。如有管理不善,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二、班级财产管理及要求:1、班级财产包括:门(玻璃)、窗(玻璃)、班牌、课桌椅、黑板、讲台、照明线路及灯具、墙壁、踢脚线、门锁、门把手及教室内所有固定设施,均为班级财产。班级内所有的财产管理责任须落实每个学生专人负责保管,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2、学校每学期初按时发放扫除用具
13、,班级要认真管理,如损坏或报废,班主任要及时与后勤保管人员说明,学期末学校要对所发放的扫除用具进行检查清点,统计完好率。3、保持教室门窗地面整洁、课桌椅排放规范整齐,不允许在桌、椅等物品上面涂写和刻划。墙壁必须保持清洁,不准乱涂、乱画、乱贴,不准钉钉子。4、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年级责任区包括所在楼层内教室、楼道、楼梯、墙壁、洗漱间等)所有校产。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5、各楼层洗漱间的所有物品保管,由使用班级轮流负责(每班一周)。学校配发房门钥匙给管理班,班级要派专人定时使用洗漱间。每天早
14、6:307:40,中午11:0012:10为洗漱间使用时间,其余时间管理班有权锁门。使用期间管理班负责打扫卫生。并派专人看管物品,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损坏者及时间。未及时发现造成的损坏,由管理班负责。每周五放学后管理班负责将钥匙交到下一班级,并交代好物品的使用现状。接管班要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各洗漱水龙头各班按标签使用,不得串用。6、配电箱已上锁,非维修人员严禁随意开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7、各班要节水、节电、保安全,人走灯灭水断流。上课间操、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室没人的时候,一定要关闭教室内的一切电气设备。平时要合理开关电灯。遇到阴雨天时可以酌情打开两组灯。各班应负责责任区走廊灯保
15、持灭灯状态(三年级大晚时课间除外)。8、凡属教室财产不许随意拿出教室外,学生要自觉爱护教室财物,遇到损坏公物现象要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领导。9、各班教室内的财产除总务处统一调配外,任I可部门或个人无权乱动或外借。放学离校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三、财产物品损坏赔偿制度为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提高财产设备的使用效益,按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对学校财产物品的损坏赔偿作以下规定:1、财产物品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视损坏程度酌情由损坏责任人作出相应赔偿。(1)、损坏物品尚能修复的,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安排修复,赔偿金额由两部分组成,即损坏物品修复所耗材料费和维修工时费用的总和。(2)、损坏物品若造成不可修复或灭失的,由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由损坏责任人作出合理赔偿。2、因故意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情节严重的追加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3、对承包使用的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若不及时查核报修,由相关责任人(或集体)承担赔偿责任。4、一切赔偿款均由总务处按学校管理规定报请入帐。注:该试行制度从12月12日起执行。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6为了加强对公物的管理靖强学生保护公物意识,爱护大楼及一切附属设备,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熏陶师生情操,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如下规定:1 .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有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