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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纵深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意见根据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意见文件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第一次会议精神,为巩固“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成果,创新农村资源资本配置方式,实现生产资源重组、生产关系重构。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XX年在全县纵深推进“三变”改革。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探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践和丘区农村改革发展路径,以富民强村为目标,以股份合作为基本形式,有效整合农村闲置的资源资本,着力解决“土地分散、劳力闲散、房屋空置、资
2、金零星、集体空壳”等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治理机制不断优化。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在全县建立100个“三变”改革示范村,通过百村示范引领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发展。(二)具体目标1 .全县每个镇乡选择不少于1个村开展试点工作(“综改区”36个核心村须全面推广);2 .20XX年,全县试点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15个村、达到5万元以上30个村、达到2万元一5万元55个村。各试点村持股农户比例达到60%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三、重点任务试点村重点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和“维护农民利益不变
3、、壮大集体经济不变、全面同步小康不变”的“三不变”要求,组建股份合作社,通过“村社抱团、村村抱团和镇乡抱团”的方式,创新经营和管理模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一)资源变资产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方式入股到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获得入股分红收益。(二)资金变股金将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等资金除外)和农民自有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三)农民变股
4、东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由主体抱团发展规模效益农业,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四、主要工作“三变”改革工作实行“县委主导、部门帮扶、镇乡主责、村级主抓、农民主体”的工作机制,互相配合、各司其职。20XX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改革基础工作1 .全面完成确权颁证。按照土地“确权到组、确股到户”的思路,在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各项产权确权颁证。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2 .完善产权(股权)交易
5、平台建设。整合相关力量,以县级农村产权(股权)交易中心为依托,搭建资源变资产平台,并建立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3 .完善土地(林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构建县流转交易中心-镇流转交易服务站-村流转交易工作站三级联网配套的流转交易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县农业局、县供销社,配合部门: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政务中心、县金融办)(二)突出工作重点,探索农民股份合作抱团发展路径1 .整合集体资源,组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
6、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通过开展“清产核资、界定成员、股权量化”,赋予财产权利,完善法人治理,创新资产运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牵头部门:县农业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食药工质局)2 .整合土地资源,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动员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对试点村优先申报土地整理项目,创新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式,对土地整理项目区按新增耕地指标给予适当补助。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所取得的建设用地挂钩指标,县、乡镇、村三级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牵头部门:县国土局、县农业局,配合部门
7、: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食药工质局)3 .整合闲散劳力,组建劳务股份合作社。将土地入股后的闲散劳动力聚集起来,根据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技术程度、兴趣爱好等特点,有组织地输送到新型经营主体就业,实现多种渠道创收推进劳务股份合作目标。在各镇乡建立劳务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探索全县建立一个劳务股份合作总社,打造新型劳务合作品牌。(牵头部门:县人社局,配合部门:县供销社、县食药工质局)4 .整合房屋资源,组建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空置房屋、民俗文化等资源,动员农户加入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或民宿游。农民可利用自家住房入股,由股份合作社统一经营民宿游,或者统一租赁给其他企业、
8、个人发展民宿游。从事乡村旅游业(农家乐、民宿游)的农户,以及租用农房搞旅游的外来人员应加入旅游股份合作社,自觉服从行业管理。对于活动正常、管理有效的旅游股份合作社,县旅游主管部门在政策、项目上要予以支持。(牵头部门:县商务局、县国土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工质局)5 .整合闲散资金,组建富民置业股份合作社。充分利用土地股份合作社整理土地后,把节约的建设用地或一般农用地集中起来,在无法异地发展的情况下,根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把农民的技术、资金整合起来,就地选择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厂、农产品分检包装车间、仓储(物流)用房和停车场等,实现入股分红目标。(牵头部门:县
9、金融办,配合部门:县科工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食药工质局)(三)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改革探索推进力度1.创新城乡发展模式和土地管理政策。探索把土地整治、土地双挂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及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异地置业等方式,实现以工辅农、以城带乡。6 .创新股份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在总结推广综改区办理农民五大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创新和简化股份合作社登记管理流程,鼓励农民入股经营、抱团发展。7 .创新财政资金投放办法,探索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革创新选择确定施工主体的方式方法,优先安排各类集体股份合作社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围绕全县“3+2”农业重点产业发展需要,
10、扩大“产业扶贫贷”基金和投放信贷规模,探索通过设立风险基金、贷款担保金等方式撬动金融投入,支持各类集体股份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8 .创新村级管理和考核机制。县级相关部门要研究试点村运行管理机制,制定试点村干部管理考核和奖励办法,激发村社干部改革内生动力。(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县委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食药工质局、县科工信局、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农商银行、县邮储银行)五、时间步骤(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月中旬一4月底)开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组织镇乡确定试点村,举办培训班,各试点镇村建立“三变
11、”改革工作机构和完成试点村各大股份合作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分类推进,全面实施(5月一12月)组织试点镇村参观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完成各股份合作社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开设银行帐户,突出“组织机构立体化、工作过程可视化、清产核资精准化、成员确认民主化、股权设置科学化、股份经营合作化、财经管理规范化、还权赋能实效化”等规范运作,确保试点工作有遵循、见实效。(三)检查考核,总结验收(20XX年1月底)按照“三变”改革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做好半年和年度目标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形成XX丘区农村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材料。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改区指挥部全面负责“三变”
12、改革事项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听取改革事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各项困难问题。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和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改革事项推进。各镇乡要成立书记为组长的“三变”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改革试点村,科学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改革试点。(二)强化经费保障县委农办、发改、财政、农业、国土、住建、水务等部门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三变”改革试点镇村,保障“三变”改革加快推进和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上汇报争取力度,积极争取更多上级层面政策资金支持。县本级财政列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三变”改革试点镇村的阵地建设、人员培训、外出考察、考核奖励等支出。(三)强化工作考核县委目标绩效委将“三变”改革纳入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实行特别加分。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县目标督查部门要将“三变”改革工作列为县重点目标督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部门和镇乡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