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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依据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拟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麒麟区文华街道桂花社区,珠街街道庄家屯社区、小河湾社区,土地总面积0.0600公顷,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二、土地现状本次拟征收麒麟区集体土地0.0600公顷。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为,农用地0.0541公顷(耕地0.0423公顷,
2、其中水田0.0322公顷、水浇地OolOl公顷;园地0.0062公顷;其他农用地OoO56公顷),建设用地。0059公顷。按土地权属分类分为,文华街道桂花社区第六居民小组0.0011公顷、第七居民小组0.0088公顷、第八居民小组00090公顷、第九居民小组0.0074公顷、第十居民小组0.0095公顷;珠街街道庄家屯社区第一居民小组00028公顷、第六居民小组0.0158公顷,小河湾社区第一居民小组00028公顷、第四居民小组00028公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3、。三、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麒麟区九龙河流域九龙河以东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四、补偿方式和标准本次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标准执行,具体为:文华街道:桂花社区及其所属居民小组执行区片综合地价(H区片)9.09万元/亩。珠街街道:庄家屯、小河湾社区及其所属居民小组执行区片综
4、合地价(Il区片)9.09万元/亩。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参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曲政办发(2021)13号)标准执行。五、安置对象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居民小组集体所有并管理使用的土地,不涉及具体的农户。六、安置方式本次拟征收土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七、社会保障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政办2019119号)要求,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过程中,按照国家确定的土地级别,每亩增收不低于2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