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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大气分级应急响应预案总则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强XX县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提高XX县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缩减污染持续时间,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稳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4、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5、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6、关于实施2020年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琼环气字20204号);7、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8、环境空气质
2、量指数(AQl)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o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度以下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本预案适用的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l)大于80小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介于2级和4级(中度污染)之间的大气污染。为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应急启动,应急启动最低条件设置为AQl日均值大于80且预测AQl日均值大于80持续2天及以上。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首要目标,及时预警,提前预防,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最大程度
3、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准确把握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建立健全污染天气监测、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察调度机制,科学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等级,及时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理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综合采用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协同做好大气污染应对工作。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产生
4、活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XX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及各园区管委会。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
5、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下设应急工作组,由专家咨询组、监测预警组、新闻宣传组、检查督导组组成。(二)工作职责1、县指挥部研究确定污染天气应对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根据污染天气变化及预警情况,决定启动、调整、终止应急响应;部署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污染应急信息;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发布命令、批示及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协调;部署大气污染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各部门实施应急响应情况总结及评估,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1)县生态环境局: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牵头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牵头制定污染天气空
6、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应急监测;会同气象部门开展空气质量预测;督促企业按照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减排措施。(2)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气象条件监测、预报工作;与县生态环境局共同制定污染天气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方案;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做好污染天气预警分析。(3)县应急管理局:全程参与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和处置相关工作,督促落实指挥部办公室做出的决定;做好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助救援等工作。(4)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加强群众健康防护、倡议性减排措施宣传;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5)县融媒
7、体中心:负责协调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污染天气预警及响应信息;开展群众健康防护、倡议性减排措施宣传工作。(6)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做好能源物资应急生产、征购、调拨的计划准备。(7)县教育局:按照不同预警等级,指导和督促各类教育机构执行减少(停止)户外活动等应急措施。(8)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按照污染天气预案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督促工业企业落实临时限产措施,配合督促工业企业做好厂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9)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国DI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禁行措施,加大渣土车、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
8、做好污染天气情况下社会秩序的维护。(10)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资金和应急处置资金,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1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违反应急减排措施开展生产、施工、运输及焚烧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扬尘作业;对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排放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工业企业厂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加强露天烧烤巡查力度。(1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工地落实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洒水降尘等措
9、施,督促做好堆料场所的覆盖防尘措施;督促施工方落实装卸环节降尘洒水及进出车辆清洗;督促搅拌站等企业落实原料、产品入棚入仓密闭储存等措施;开展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13)县交通运输局:强化交通建设工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码头、港作机械等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14)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开展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宣传教育和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健康防范指导,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开展矿山执法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矿石输送、装卸料口、堆料区、开采路面、运输道路和堆土场密闭或遮盖、洒水
10、降尘等减排措施。(16)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秸秆焚烧执法检查。(17)各镇及各园区管委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督促落实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辖区内工业企业限产、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扬尘污染控制、道路保洁、洒水降尘、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及相关企业的监管工作。3、县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接收和处理污染天气相关信息;组织开展污染天气会商、研判,提出预警建议;根据县指挥部决议,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启动、变更和终止污染天气响应指令,协调和调动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宣传等工作;组织对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11、组织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县指挥部应急工作组:(1)专家咨询组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应对空气中轻度污染的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气象预测、环境评估、卫生防护、应急管理等行业专家组成,同时邀请省级大气污染应急专家库专家加入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对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对工作提出建议,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参与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指导修订和完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监测预警组由县生态环境局和县气象局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负责制定污染天气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方案,对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进行监
12、测、预测,组织专家会商,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实施预警,跟踪分析预警反馈信息。(3)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县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本预案宣传工作,协调组织污染天气新闻报道,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建立应急信息发布机制,适时指定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提供的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媒体采访工作。(4)检查督导组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专人组成,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测预报与预警(一)监测预报与会商1
13、、监测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状况常规监测,同时做好监测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对有可能造成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2、预报监测预警组开展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气象条件变化趋势、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5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3、会商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气象局建立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制度。预测未来可能发生轻中度污染天气时,及时发起会商,必要时请专家组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人员参与
14、会商。当预测出现符合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预警信息Q(二)预警1、预警分级按照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三级预警:当AQl日均值大于80,且预测AQl日均值大于8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启动条件;(2)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二级预警:当AQl日均值大于IO0,且预测AQl日均值大于100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启动条件;(3)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一级预警:当AQl日均值大于150,且预测AQl日均值大于150持续2天(4
15、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重度污染启动条件;(4)当大气污染达到重度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按照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测与会商结果,向县指挥部提出预警等级及预警信息发布建议,三级预警经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向社会统一发布,二级预警经副总指挥批准后向社会统一发布,一级预警经总指挥批准后向社会统一发布。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明确预警级别、首要污染物、持续时间,同时,明确预警启动和预计解除的时间、发布机关、应急响应措施级别等内容。(2)预警方式三级预警通过XX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预警信息,二级、一级预警时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外应增加网络、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途径。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发布机动车限行公告。通讯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为预警应急措施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预警级别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监测预警组应密切关注污染天气发展趋势,会同专家组加强研判和跟踪分析,及时报送预警调整信息。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当按一次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空气质量状况持续恶化并超出相应预警启动标准,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当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的预警。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