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工作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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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工作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管理,明确造价咨询过程各方主体责任,规范造价咨询工作各方主体行为,减少造价咨询工作中间流转环节,提高招标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制度,制订本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代理且由交易中心对清单控制价编制过程和编制成果负责管理和考核的项目。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各方主体是指:委托交易中心对招标项目清单控制价负责管理和考核的业主单位,负责招标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对招标项目清单控制价管理和考核的交易中心。第三条交易中心职责:负责定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造价

2、咨询机构库,抽取造价咨询单位实施委托,审核单一来源等重特大项目清单控制价,对常规项目实行规范性和经济指标检查,定期建立造价经济指标,受理复核造价质疑,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考核管理。第四条业主单位职责:负责对接交易中心抽取的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完整的招标资料,会同造价咨询单位商定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完成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完成现场踏勘、图纸交底答疑、清单控制价会审,督促造价咨询单位按商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提交造价成果文件,对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确认盖章。第五条造价咨询单位职责:负责接受清单控制价编制委托,组建满足项目任务要求项目造价编制组,熟悉图纸、提出疑问,参加现场踏勘、图纸交底答疑、清单控制价会审,履

3、行内部编制审核复核程序,对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签字盖章,对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和编制进度负责,参加开评标造价辅助,接受交易中心管理和考核。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项目办理招标委托时,业主单位应向交易中心提供完整的清单控制价编制资料,包括经审图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设计变更,清单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如需补充图纸及其他资料应及时提交。第七条业主单位应会同交易中心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单位明确造价成果文件提交时间、开标时间,并负责督促落实,因造价成果文件不及时提交或质量原因造成的开标延期,由造价咨询单位承担责任。第八条项目在招标时确需明确材料设备品牌质量要求的,业主单位可在

4、招标文件内推荐3个以上国产同等档次品牌,注明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要求,造价咨询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组价。第九条清单控制价在编制过程中,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交易中心造价管理规范格式要求执行,业主单位不得干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行为,不得违规列入相关费用。第十条造价咨询单位应依据业主单位提交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确认函件及相关资料编制清单控制价。第十一条造价咨询单位应认真细致地熟悉图纸,对图纸描述不清、前后矛盾、内容不全等影响清单控制编制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澄清解答,不得对问题做任何推测或假定,也不得置之不理,擅自不列入清单控制价内。第十二条业主单位应组织设计和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图纸交底,明

5、确清单控制价编制范围、材料设备品牌及技术参数,澄清解答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对图纸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应明确具体的出图时间。第十三条造价咨询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基本情况,应充分勘察现场环境可能对施工措施、土方平衡、三通一平等方面的影响,在清单计量和控制价组价时综合考虑。第十四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现行的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子目的特征描述应清晰,工程量依据图纸或经确认函件计算,严禁高估冒算、少计漏算,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取值费率。第十五条造价咨询单位对措施费用一般按照常规项目计入,对于特殊项目需要增加措施费用列项的,应与业主和设计单位会商提

6、出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按确认的实施方案进行计量组价。第十六条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应符合以下规定:1、项目预留金一般不得超过控制价5虬2、不属于图纸范围与项目有关且以竞争性费用列入清单控制价的各项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控制价5%,业主单位对列入的费用应提供相应图纸、工作内容或工程量,以便投标人对照具体施工要求明确报价。3、上述第1、2款规定超出限额或将前期设计、监理等费用以不可竞争固定的费用列入清单控制价的,业主单位应向市公管局来函确认。4、控制价超出20%项目概算的,业主单位应办理调整概算手续,超出项目概算在20%以内的,业主单位应向交易中心来函确认。第十七条造价成果文件定稿发送前,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履

7、行内部复核程序,经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业主单位确认盖章后,提交交易中心进行规范性和经济指标检查。第十八条项目开标前,交易中心收到清单控制价问题质疑应及时转交业主单位,业主单位负责组织造价咨询等单位进行答复,并将答复意见提交交易中心发布,质疑答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开标时间。第十九条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开评标时间,安排一名造价人员参加开标评审活动,辅助接收商务标文件,协助专家使用造价软件和评审系统。第二十条造价咨询单位应制订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编制、统计、复核流程,严明奖罚纪律,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对典型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总结

8、并向职工进行剖析。第二十一条交易中心应动态掌握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咨询工作信息,及时向各造价咨询单位宣贯执行,制订造价咨询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答疑、补遗、经济指标分析及工作流程等格式范本。第二十二条交易中心应收集整理统计不同类别项目造价经济指标,对常规项目采用规范性检查,对重特大项目增加经济指标检查,检查未通过的,退还造价咨询单位重新复核修正。第二十三条交易中心应及时受理业主单位关于造价咨询工作的来函,明确处理意见,对造价质疑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复核、澄清、答复,对属于造价咨询单位过错责任,依据相关考核管理规定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考核。第三章技术标准第二十四条国有投资建设项

9、目或含有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应采用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消耗量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相配套的消耗量定额,水利、公路、土地整理等专业工程适用相应国家、省、市颁发的计价规范和定额标准。第二十五条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一个标段中有多个专业工程或多个单体工程的,可以按照不同的专业或单体工程的费率分别计取,管理费和利润按照相应类别取费区间的中间值计取,人工费、扬尘费、税金按照现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计取。第二十六条材料设备价格按照开标前一个月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执行,市场信息价格没有的,可通过对市场三家以上企业询价,以材料设备询价价格最低值计取。第二十七条提交交易中心的造价成果文件包括纸质文

10、件和电子文件两部分。1、纸质文件包括招标资料目录、答疑补遗、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造价经济指标,分标段编制装订提交1份。2、电子文件应按存档文件和发放文件分别整理,存档文件包括招标资料目录、答疑补遗、编制说明、清单控制价软件版和Excel导出版、造价经济指标以及ZBOOl.HZB.TB001.HTB文件。发放文件包括招标资料目录、答疑补遗、编制说明、清单控制价EXCeI导出版、ZBOoLHZB文件。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二十八条【任务承接】交易中心业务管理部抽取造价咨询单位,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造价管理科指定造价管理负责人,并与造价咨询单位签订任务单。第二十九条【工作对接】造价咨询单位及时

11、与业主取得联系,确认招标范围和需求,接收业主提交的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办理交接手续。第三十条【时间安排】造价咨询单位与业主商定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提交时间,并办理签字确认。第三十一条【现场踏勘】造价咨询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联系业主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并整理现场及图纸疑问。第三十二条【设计交底、图纸答疑】业主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答疑会,进一步明确招标范围,解答图纸和现场勘察疑问,经业主单位确认后,作为清单编制依据。第三十三条【清单控制价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成果文件初稿完成后,提交给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清单控制价进行会审,答复解决相关问题。第三十四条【清单控制价定稿】造价咨询单

12、位在会审基础上修改完善造价成果文件,并提交业主单位确认盖章。第三十五条【清单控制价检查】造价咨询单位将签章齐全的造价成果文件提交交易中心造价管理科,由造价管理人员进行规范性和指标性检查,检查未通过的成果文件退还造价咨询单位重新复核或修正。第三十六条【清单控制价发布】造价管理科检查通过后,将纸质和需要发布电子造价成果文件提交项目代理负责人,由项目代理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上网发布。第三十七条【图纸发布】业主单位应及时将检查通过的造价成果文件对应的全套招标施工图纸电子版提交项目代理负责人,由项目代理负责人履行上网发布。第三十八条【清单控制价答疑】造价成果文件发布后,项目代理负责人收到问题质疑后,发

13、给业主单位组织造价、设计等单位进行回复,答疑回复经业主盖章确认后发给项目代理负责人履行上网发布。第三十九条【答疑问题考核】项目代理负责人或业主单位对质疑反映工程量清单存在重大错漏项、数量偏差或影响开标正常进行的问题需要考核的,应提交造价管理科核实,造价管理科依据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考核。第四十条【开评标辅助】交易中心代理负责人应于开标前2天通知造价咨询单位参加开评标辅助,造价咨询单位应安排专人参加。第四十一条【经济指标分析】造价管理科对所有项目进行归类,分类收集整理项目经济指标。第四十二条【造价费用支付】项目中标单位合同备案后,由项目代理负责人提请中标清算,造价管理人员负责办理造

14、价咨询费用结算支付手续。第四十三条【标后造价质疑考核】造价管理科对标后反映的造价成果文件质量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答复来函单位,并按照交易中心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考核。第五章附则第四十四条业主单位直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清单控制价,应符合相关造价咨询工作管理规定和交易中心评审系统的要求,经造价咨询单位签章和业主单位盖章后,提交交易中心项目代理负责人网上发布。第四十五条对技术复杂的公建项目或投资规模大的重特大项目,鼓励交易中心和业主单位分别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独立双向编制清单复核定量,保障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第四十六条对违反造价咨询工作各方主体和当事人的行为,中心另制订责任追究管理细则。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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