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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名称垦造水田工程建设要求任务来源(项目计划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478号),项目计划号:2023-2-46。负责起草单位(盖章)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2号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安徽尚原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应与标准文本前言中起草人排序一致)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1234567891011编制情况1、编制过程简介本本文件来源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
2、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478号),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归口,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负责起草。(1)成立工作组、明确分工标准任务下达后,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组织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经深入考察,制定了标准编制的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组成员的任务分工,做到责任落实到人。(2)收集资料、编制初稿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了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查阅、梳理了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规划编制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文献等资料,召开标准起草人会议,认真研究标准框架内容,确定了垦造水田工程建设要求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
3、和定义、区域划分、基本原则、选址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等相关要求。邀请有关专家对标准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界定,对标准相关重点内容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期间,在反复打磨修改后,最终形成标准初稿。(3)召开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初稿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省厅相关处室意见,对初稿加以调整、完善,经多次讨论和修改,形成垦造水田工程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必要性:国家层面:原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要求各地加快开展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
4、量质量双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指出,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提出“从资源实际情况出发,允许各地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现有耕地相结合的方式即补改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现实需求方面:根据安徽省第二全国土地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省耕地面积和水田面积分别减少540.21万亩和330.86万亩。近年来,我省大量基础设施项目集中开建,落
5、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占水补水”刚性要求与耕地后备资源极度匮乏的矛盾非常突出,占水田补水田落实难已成为制约各类建设项目落地的关键因素之一。据测算,我省“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省每年新增水田指标缺口高达5-8万亩。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625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30万亩,其中,约3-5%面积将垦造为水田。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46号)明确2023-2027年全省需恢复耕地308.20万亩,其中,超过60%计184.92万亩将恢复为水田。意义:第一、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需
6、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指出,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原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2)对垦造水田工作作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为更好地履行党中央对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的职责,从自然资源部门重点工作出发,围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垦
7、造水田工程建设要求相关标准研究。第二、满足现实工作新要求。一是全面加快我省富质量发展需要更多新增水田指标。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2)明确提出:各地将中低质量耕地纳入提质改造范围,开展旱地改造为水田工作。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有效提高耕地产能”。二是全省各地旱地改造水田都在摸索阶段,并实施了一定规模的早地改水田,各地旱地改水田工程建设的标准不统一,规范方面还存在空白,亟需出台内容更加细化、符合安徽实际、权威性更强、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规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惑,为旱地改造水田设计、实施、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与管理
8、依据。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一)制定标准的原则本文件编制遵循科学性、指导性、适用性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I)科学性:木文件的制定符合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2)指导性:本文件可为安徽省市、县级为旱地改造水田设计、实施、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和指导。(3)适用性:本文件制定的内容结合安徽省各地区的实际条件,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使用。(二)制定标准的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9、30600-2012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防洪标准GB50201-201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18、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50085-200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
10、2035年)等技术规范。(三)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本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无冲突。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详细说明)主要条款:本文件的章节由范围、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区域划分、基本原则、选址条件、建设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评定和附录等组成。其中建设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评定是本文件的主要内容。本文件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我省各市、县在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等方面差异较大,垦造水田工程建设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明确区域划分、选址条件、建设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评定等相关内容。本文件
11、强调垦造水田工程建设的约束要求。适用于安徽省垦造水田(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耕地恢复等耕地开垦和质量提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编制,施工、竣工验收、新增水田指标认定及审计的依据。本标准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进行了工程类型分区,规定了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明确项目区选址条件、重点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等八大类工程提出具体技术要求、设计参数和评价标准,指导工程施工和项目验收,为各地不同资源禀赋条件垦造水田工程建设提供参考,提升耕地质量,增加水ED面积,促进耕地内部结构调整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
12、“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政策,制定本标准。本文件明确了垦造水田工程建设的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进行了工程类型分区,规定了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明确项目区选址条件、重点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等八大类工程提出具体技术要求、设计参数和评价标准,指导工程施工和项目验收等内容,规范了安徽省市、县级垦造水田工程建设工作要求。5、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无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无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建议本文件尽快发布实施,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召开标准宣贯会,对标准进行宣讲、解读,使全省垦造水田规划编制相关人员了解标准、熟悉标准,指导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科学、合理的开展垦造水田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9、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无注:没有的请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