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生产区域卫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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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房生产区域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部生产、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凡在生产部厂区工作的员工、实习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二条生产部办公室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生产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下属各有关部门、车间班组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第三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生产部办公室提出计划,经生产部经理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后勤采购部采购。第四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第五条工作区域(厂区统一使用的公共区域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

2、,由工作使用者承担。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第六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厕所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第七条生产部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公告栏、厕所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安排清扫保洁。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工作场所,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第八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工作的各部门、班组,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第九条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人员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第十条禁止在厂区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

3、弃物。第十一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第十二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第十三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第十四条必须按生产部办公室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车辆。第十五条厂区内禁止私养或携带鸡、鸭、猫、狗等动物。第十六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第三章车间、室内卫生的管理第十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第十八条卫生总要求:地面清洁,地沟清净、桌柜无杂物、

4、门窗干净,墙无蛛网,设备干净,管道排列整齐,工人衣着干净。第十九条车间、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第二十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第二十一条车间内禁止吃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等。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第二十二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桶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二十三条各部门、班组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生产部办公室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配置给各部门、班组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门、班组使用并协助生产部办公室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第二十四条办公室、生产车间、食堂等部门产生

5、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第二十五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及时清扫干净。第五章卫生设施与工具的设置与管理第二十六条卫生设施(垃圾堆放池、公共厕所等)和卫生工具(扫把、拖布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依据生产部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各负责班组和人员负责。第二十七条任何部门、班组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第二十八条生产部办公室派人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池、煤渣池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生产部办公室管理,及时联系外部人员来厂清运。第二十九条生产部办公室要结合生产部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卫生检查结果要与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以促进厂区的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高。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并由生产部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及废弃物;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三.使用公共区域后未及时清理打扫,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在厂区内眷养鸡、鸭、猫、狗等动物或携带宠物影响环境的;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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