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合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合集.docx(2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全县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深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升城镇燃气使用相关行业及其用户安全使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和处置燃气行业风险,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和谐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X月16日至X月
2、31日)以宣传贯彻XX市燃气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落实定期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对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养老院以及餐饮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督促用户及时更新老旧器具设备,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降低燃气使用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二)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气瓶产权置换,建立以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督管理
3、新模式;建立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所有气瓶采用二维码,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确保气瓶流向清晰。禁止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企业自有气瓶(或托管气瓶)、超过安全使用年限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气瓶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液化气气瓶充装等环节安全规范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S)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加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对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
4、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餐饮场所全面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四)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和老旧小区管道集中排查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地下燃气管网、庭院立管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实施“网格化巡查”制度,将燃气管
5、网设施网格巡查,分块到人,责任到人,包干到人;完善管网信息系统,在管线系统和档案内明确标识出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埋深深度,确保管线信息记录真实无误、随时可查,确定城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多方管控,严防第三方施工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三、职责分工(一)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用气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答疑、张贴画报、短信温馨提示和在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居民社区、工商业企业用户广泛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应急处理等常识,讲解燃气事故案例,发放告知书,
6、指导居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全面排查,摸清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切实做到及时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二)县住建: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收集专项行动信息,及时整理上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制度。(三)县市监:负责对压力容器(含储罐、液化气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相关仪表的安全检查,对燃气质量和计量、燃气价格、燃气燃烧器具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充装过期钢瓶、报废钢瓶、无二维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四)县交通运输:负责道路燃气运
7、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查处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等违法行为。(五)县公安: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和破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恐人防、技防、物防设置。(六)县商务:负责督促餐饮经营者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履行安全用气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并接受安全用气检查指导。(七)县应急管理:负责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者指导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A)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县城管:指导协调属地开展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流动餐饮经营户;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堆土、基坑降水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监督管理。(十)县教科体:督促指导学校将燃气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十一)县委宣传部及县融媒体中心:督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和燃气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公益宣传。(十二)
9、发展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和气象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次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全面检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
10、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三)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履职,信息畅通无阻;要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燃气行业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处置;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做好妥善处理等相关工作。(四)强化督促指导。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县直部门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具体工作详见附
11、件;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于X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联合检查组人员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同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各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当地乡(镇)和职能部门并做好后续整改情况跟踪督促工作。各有关部门检查总结报告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含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清单)于X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县住建局121办公室;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加强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和对辖区内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将督促指导情况及整改情况于X月14日前报送至县住建局X
12、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努力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工作目标从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通过三年努力,持续提高用户设施安检入户率和隐患整改率,持续提高安全用气智能化水平,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本市燃气事故总量和燃气事故死亡人数保持低位,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13、明显提高。三、工作任务(一)完善燃气行业管理机制1.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巩固和完善市区两级分工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市级燃气管理部门对区级燃气管理部门的指导,做到重大工作集中部署、重要问题集中研究、重点措施集中落实,强化市区协调、统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有效性,共同依法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形成长效管理。2,推动形成区域多元治理机制。推动各区建立健全由区燃气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应急等部门以及各街镇、相关燃气企业共同参与的共治架构,科学整合区内管理资源,充分发挥效能,形成区内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长效机制。3 .推进落实
14、街镇日常管理责任。落实街镇在用户隐患整治、违法占压治理、损坏燃气设施治理以及打击非法经营等工作的发现、报告和协助处置职责。充分发挥末端资源优势,协助处理燃气安全事故,协助开展安全宣传。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效能,做到责任落地、不留死角。4 .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考核力度。形成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全面评价、动态监管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条件符合情况、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促进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持续推进老旧管道改变更新。贯彻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对燃气地下管网和地上老旧立管安全运行情况进
15、行全面检查,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形成老旧和隐患管道改变年度滚动计划更新机制,并持续实施。结合道路改扩建和年度维修计划,科学安排工期,充分利用施工黄金时节,避开汛期、冬季和重大节日活动,做好施工协调,保证工程质量;结合美丽街区等改变项目的实施,优化工作方案,落实改变资金,争取同步施工,提升用户感受。5 .持续扩大智能燃气计量表应用。加快既有燃气IC卡表更新替代,至20XX年更新置换85万台IC卡表;通过推进具备在线计量、智能管理功能新型智能燃气计量表的应用,在安检抄表、隐患整改、用气管理等方面,提升居民用户安全保障和应用体验。至20XX年投用170万台智能燃气计量表。6 .持续提升用户设施安检工作
16、水平。修订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技术要求地方标准。持续提高燃气用户的安检工作水平,管道燃气居民安检入户率每年提升一个百分点,由20XX年86%提升至20XX年88%;严重隐患处置率达到IO0%;液化气配送用户安检入户率达到100%o7 .持续提升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运维水平。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在供气合同中明确用户对安装维护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的责任,增强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用气主动管控能力。全面建成管道燃气用户端泄漏报警保护装置数据库,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运维管理。(S)强化行业安全运行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着力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将隐患排查纳入日常运行重要工作范围,开展以季度为单位、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全面覆盖制度、设施、工程、人员、技术、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