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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榕环罚(2023)212号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州市仓山区卓越车道汽车美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0001L4W01注册地址:43号31号楼1层法定代表人:郭登华我局于2023年11月7日对你公司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废机油瓶暂时堆放在危废间外堆放杂物的角落,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2023年11月7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及现场检查(勘察)附图1份(证明你公司废机油瓶暂时堆放在危废间外堆放杂物的角落。未发生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经现场指出
2、后立即将废机油瓶收集存放到危废间,车间内未发现其他危废);2、2023年11月7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照5张(证明你公司废机油瓶暂时堆放在危废间外堆放杂物的角落。未发生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将废机油瓶收集存放到危废间,车间内未发现其他危废);3、2023年11月7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废机油瓶暂时堆放在危废间外堆放杂物的角落。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将废机油瓶收集存放到危废间。初次违法);4、2023年11月7日,福州市仓山区卓越车道汽车美容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证明你公司注册信息);5、2023年11月7日,福州市仓山区卓越车道汽车美容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6、2023年11月7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提供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节选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车辆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瓶属于危险废物);7、2023年11月7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提供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2份(证明执法人员身份)。你公司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4、”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7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榕(仓)环罚告【2023】18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利。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规定期限已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的规定,应对你公司予以处罚。鉴于你公司已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未发生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且为初次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5、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附件2“首违不罚情形清单”中第4项:厂区内临时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且未发生扬散、流失、渗漏或其他环境污染情形的,我局决定对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你公司应当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举一反三对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风险;制定与之有关的制度规定、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并抓好督促检查。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8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8日印发